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03
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州开展以“三清一治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结合各地实际找准并解决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重点实施“三清一治一改”。

    (一)清垃圾。一是清理村委会、学校、卫生室、文化广场等村内公共场所以及河塘沿岸,公路、铁路、高速路沿线以及景区周边(内部)散落垃圾。二是清理非正规垃圾点堆放的存量垃圾、随处乱堆的建筑垃圾。实现村庄垃圾入池,及时清运,干净整洁。

    (二)清河塘。一是清淤,疏通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排水沟,防止堵塞;疏挖村内沟渠、河道的淤泥,消除黑臭,保持循环畅通、清澈干净的水生态。二是清漂,强化落实河(库)长制,打捞河面漂浮物,达到水清、岸绿、河畅。

    (三)清农业生产废弃物。一是清理农田残膜和田间地头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引导农民自觉减量使用农药、化肥及除草剂。二是规范畜禽养殖行为。牲畜提倡圈养、围栏养殖,禽类禁止放养、散养,对病死畜禽、粪污由各养殖户负责无害化处理。

(四)治乱。整治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开滥采等行为。一是以户为单位,庭院内外扫干净、摆整齐,柴草农具不乱堆乱放。二是引导农民不在河边、田地中间、紧邻公路边新建房屋。易地扶贫搬迁户原有住房拆除实现“清零”,严禁在搬迁点乱搭乱建。三是清除村内墙壁、石壁、线杆表面随意粘贴的“牛皮癣”,引导农民不乱贴乱画。四是保护珍稀植物、珍贵药材、野生动物资源,引导农民不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开滥采。五是倡导农村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祀,严禁修建“豪华墓”“活人墓”“大碑大墓”。从2020年起,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2019年底前对现有公路沿线、景区周边、田地中间影响观瞻的坟墓上的祭祀用品进行清理。

    (五)改不良习惯。一是在村内开辟宣传专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节约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常识。二是大力开展健康卫生知识进社区、进村组、到农户活动,提高村民清洁卫生及健康意识。三是建立村规民约,促使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二、具体要求

(一)明确责任。县市、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和县城、集镇清洁行动。以村为单元,由各村“尖刀班”具体负责落实。州脱贫攻坚指挥部督导组将村庄清洁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情况纳入督导内容。

(二)持续推进。每月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各驻村帮扶单位要抓住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六一儿童节、中秋节、州庆、建国70年大庆、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三)协同配合。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村庄清洁行动的指导推动工作,住建、生态环境、交通、水利、民政、卫健、林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每季度向州农业农村局上报一次实施进展情况。

联系人:谭艳红  8269852/18807261712

邮  箱:2250797779@qq.com

 

 

              恩施州农业农村局    恩施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