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通报表扬全州“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6
关于拟通报表扬全州“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普治办〔2019〕1号)要求,州司法局依据推荐评选条件,结合全州“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情况,对各地各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在充分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廉政审核意见基础上,拟定了10个乡(镇、办、区)、64家单位和107名个人为全州“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至8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评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8月2日17:3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州司法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求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北楼恩施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501)

联系人:黎堃琦    电  话:0718-8229613

邮  箱:eszsfjfxk@163.com

中共恩施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附件:恩施州“七五”普法中期拟通报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