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空间发展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2
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空间发展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充分征求受规划影响的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现对《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空间发展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展开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空间发展建设规划(2021-2035)。

(二)规划范围:5.77平方公里,包括耿家坪片区、松树坪片区、头道水片区。

(三)规划目标和定位:高新区(核心区)建设成为培育和发展恩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载体,区域重大引领作用和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强烈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性生态新城。

(四)规划产业:产业结构为“一区四园”,包括生物医药产业园、数字产业园、新型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配套园。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

规划区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天然气锅炉废气、企业生产过程工艺废气以及居民生活废气等。其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近期园区按规划实施,各项污染因子满足标准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

规划区远期耿家坪片区依托大沙坝污水处理厂,松树坪片区与头道水片区依托响水坝污水处理厂和大沙坝污水处理厂。根据预测在正常工况下,污水厂排水至清江下游断面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要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高桥河现状枯水期NH3-N浓度超标,这主要是由于片区截污收集管网正在建设。管网覆盖后,区域污水进入大沙坝污水处理厂和响水坝污水处理厂处理,高桥河水质将得到改善。 

(三)地下水环境

园区企业对地下水水质带来的影响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以及由于废水、废液、废渣的不妥善运输、储存和处置情况下,造成渗漏入土壤中,从而影响地下水的水质。园区企业加强对污水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并严格做好防渗处理等防范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通过妥善处理处置和利用后,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工业危险废物,要严格管理,落实转运联单制度,将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分渠道、分类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或运至周边其他区域进行填方。各类固体废物经合理的处置后,不会对园区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五)环境风险

2022年3月16日,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印发了《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续园区应建立应急机构体系,预留较大或重大环境风险企业与周边环境敏感受体之间的空间防护距离。鼓励企业减少环境风险物质使用。园区在发展中,将安全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审批的必要条件,为企业选址提供早期指导,实现风险预防。

三、规划环境可行性

根据资源承载力及环境容量分析结果,规划区所在区域水资源可承载规划区发展;规划区大气环境容量(颗粒物、NOx、挥发性有机物)、水环境容量(COD、NH3-N)可满足规划产业发展需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也可以事先告知规划评价委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规划评价委托单位提供的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联系方式

(一)规划评价委托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谢先生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

电话:0718-8986835

(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环评单位: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7855202

邮箱:1952432894@qq.com

联系人:王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电子版和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与规划评价委托单位相关负责人联系预约后,到所在地查阅电子和纸质报告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填写公参意见表(见附件),与规划评价委托单位或承担规划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联系。


附件: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核心区)空间发展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