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恩施州住建发〔2015〕4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03
关于印发《2015年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恩施州住建发〔2015〕4号
各县市住建局、城管局、恩施市住改办:

现将《2015年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2月26日

  2015年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州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四个住建”(法制住建、阳光住建、服务住建、廉洁住建)目标,以实施产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为工作主线,全面完成行业“四项”主要工作指标,积极开展“五项”专项行动,不断推动“四大”产业发展,强化“六项”行业管理,加大“五个”方面重点工作。通过努力,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全力推进全州城镇化进程。

一、完成四项主要工作指标

 (一)完成城镇重点项目投资145亿元。全州全年计划安排城市重点项目建设434个,其中新建项目226个,续建项目208个,确保完成总投资145亿元以上。加大项目的申报力度,大力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专项资金落实到位。积极推行公共事业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城市交通、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通过PPP、BT、BOT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47万套。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注重抓好保障房项目土地的落实。通过收购改造、货币安置比例等方式增加房源筹集力度。全年计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4740套(户)。其中建设目标任务24040套(户),新增租赁补贴700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9276套(户),分配入住8353套(户)。

 (三)城镇化率增加1.6个百分点。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城镇承载和公共服务能力,吸引更多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居住。进一步加快城市停车场、集贸市场、城市园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地下管线建设,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推进各县市城区垃圾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和新建垃圾处理场的选址建设等工作。

 (四)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000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争取力度,不断完善网上信息录入和统计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机制,2015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8000户以上。

二、开展五项专项行动

 (一)开展“城区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城区渣土扬尘治理,按照“五不上路”、“六不开工”的要求,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坚决杜绝渣土运输车辆未实施捆绑覆盖密闭运输和未按规定加盖、车厢超量超高等违规现象;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工作。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管控,各县市城管部门积极配合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建筑噪声、社会噪声的管控,严肃查处噪声扰民、尤其是夜间噪声扰民行为,积极创造宁静祥和的城区环境。大力开展治堵保畅工作,加强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区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道路,努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

 (二)开展“乡镇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提升”行动。不断加强示范街道建设,完成好9个乡镇集镇的绕镇公路建设。加强集贸市场建设,各县市乡镇集镇集贸市场建成率达到50%。加强客运站或停车场建设,各县市乡镇集镇客运站或停车场建成率达到50%。进一步强化乡镇集镇科学化管理,实施洁净工程,整治经营秩序,整治交通秩序,逐步建立乡镇规划委员会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提高乡镇规划管理水平。

 (三)开展“城镇污水专项治理”行动。各县市依据城镇总体规划修定完善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完成城镇污水管网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资料数据库。全州完成12个清江重点保护项目建设,完成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县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达到150毫克/升以上,负荷率达到7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正常运营,负荷率达到6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四)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教育,普及农村垃圾分类知识。各县市编制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规划。按照“1+9+500”的试点示范模式(即:“1”恩施市、“9”其它7个县市的9个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包括巴东野三关镇、鹤峰走马镇,500个行政村)率先实行农村生活垃圾主体分类减量和回收再利用。以“户分类、户收集、户处理”的模式收集处理较为分散地域的农村生活垃圾,以“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集中处理”的模式收集处理较为集中地域的农村生活垃圾,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企业回收”的模式收集处理可再生垃圾和有害垃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选择适当时机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场推进会。

 (五)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一是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强力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建立完善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信息档案,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二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挂靠等各类违法行为。对全州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加大检查情况违法信息公开力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三是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通过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切实发挥工程监理作用,逐步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三、推动四大产业发展

 (一)扶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积极引导和推进全州建筑业产业结构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走出恩施,面向全省全国发展,积极做好相关服务衔接工作。采取分类指导促进优势企业加快发展,大力扶持1—2家企业晋升一级资质,5—8家晋升二级资质,积极支持市场需要,加快专业承包企业发展,逐步培养建筑产业现代化带头企业,建筑业总产值完成80亿元以上。

 (二)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深入的研究我州房地产业的发展定位和方向,摸清房地产业发展的各项基本情况,加大形势研判和风险防范,做好房地产的有序供应。引导企业顺应市场需求,由单一商住开发向旅游、养老休闲等特色地产开发转变,推动地产开发模式多元化。提升房地产品质,着力解决同质化问题,满足社会对住房的新需求。加大对我州旅游地产、养老地产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国进行宣传。房地产业完成施工面积2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

 (三)推动建材行业快速发展。认真落实《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精神,努力推动建材产业发展,提质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我州矿产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建材生产走标准化、规模化、工业化、绿色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强化对建材企业的管理,加大建材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推动建材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四)提升城镇相关产业发展水平加大燃气工程建设。推动州级调控平台建设,推进在建燃气工程建设,力争巴东、鹤峰城区燃气工程尽早建成试通气运行。逐步开展偏远乡镇天然气工程试点工作,适时推进城区天然气老旧管网改造升级置换工程,确保管网运行安全。加强城市自来水供给工程建设,提升安全保供能力。加大自来水管网的升级改造能力,提高供水质量。建立全州供水水质监测平台,统一水质监测标准,提高自来水生产企业水质监测控制能力。

四、强化六项行业管理

 (一)强化建筑安全管理。狠抓五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落实,加大对违规违法和安全责任事故处罚力度。加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强化监督人员业务培训、“三类人员”考核和项目部岗前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在建项目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一体化”管理,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视频监控管理。

 (二)强化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公开执行诚信记录公示制度,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方式和专家评标制度,以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制和治理挂靠借用资质为抓手,加强与行政监察、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工程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严厉打击违规发包、分包、挂靠、转包等违法市场行为。继续做好监理、质量检测等机构年度遴选名录制。着力规范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加大对虚假签证、虚假报告的打击力度。

 (三)强化建筑质量管理。落实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完成对2015年将要竣工工程的“两书一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竣工工程标志牌)检查工作。切实落实监理责任、完善区域质量管理链,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使全州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工作,完善信息化平台,加强日常项目监督,强化信用档案信息的收集发布,强化质量监督处罚力度,按质量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质量通病,加大对商砼站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不断提高市场监测报告质量,强化对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的监管和市场巡查,掌握项目进展,防范市场风险。认真实施住房建设规划,控制开发总量,千方百计消化存量,保持市场稳定。协同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对登记机构及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做好对各县市工作的指导,支持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五)强化建筑节能管理。认真落实《恩施州绿色行动方案》,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推行绿色小区和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区。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快绿色建筑推广。以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能耗检测,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六)强化人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人防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人防法规知识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和学校活动,全面提高人防意识。指导各县市做好人防工程建设,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加强人防执法检查力度和人防异地建设费征收稽查。推进人防指挥通信建设,组织好州人防通信指挥平台建设。

五、加大五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加大行业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减少审批事项。在原有审批流程基础上,进一步精简环节、缩短时限,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再造,并将修订后的流程图在窗口和政务网向社会公布,让办事群众明晰办事流程。加大对房地产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出台,形成可操作、重实际、强规范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减少管理中的自由裁量权,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二)加大十三五规划和项目谋划筹备。一是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谋划项目。抢抓中央将投资重点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方面倾斜的机遇,与国家和省、州中长期规划、各项专业规划衔接配合,争取将重点项目纳入各级规划的整体布局中。二是围绕州委、州政府“双轮驱动”重大战略部署谋划一批新项目。以城乡一体化建设为目标,不断加大在城区骨架拉伸、城市功能完善、乡镇承载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谋划。三是围绕产业结构调整谋划项目。认真研究房地产业、建筑、建材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新动向、市场新需求,注重引导项目从传统型向更加符合市场变化的方向发展,谋划一批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

 (加大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省委“四力五严”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一把手负责制,定期分析党建工作形势,研究情况,提出措施。重点开展“书香机关”、“1+1”扶贫帮困(一名党员对口帮扶一名贫困户)、“三个一”(各支部落实一笔专项经费、配齐一套工作班子、建立一个学习阵地)等相关活动,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落实。坚持从严治党要求,支持和保障纪检组开展监督问责工作,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现象敢于处理,严肃处理,打造风清气正的住建工作环境。三是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工作的第一线,体现在工作的第一线。

 (加大系统教育培训。一是加大行业专业人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技术培训,2015年计划举办20期各种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班。二是加大新型城镇化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组织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轮训,提高城镇化工作水平。三是通过上挂、下派等多种方式积极培养系统干部职工,提高其工作能力。

 (加大各项工作督办考核。建立完善全州新型城镇化、住房保障、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的定期通报制度,做到月通报、季考评。根据需要不断完善督办考核的办法和措施,建立更加贴切实际,更有效推动工作的督办考核办法。按照工作指标和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作用,认真落实各项督查考核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