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住建办〔2015〕4号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09
关于印发《全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住建办〔2015〕4号
各县市住建局、州直有关企业:

现将《全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1月23日

全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州安委会《关于在全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恩施州安〔2015〕2号)、省住建厅《关于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5〕10号)精神,为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州建筑施工领域新年度,尤其是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州住建委决定集中开展全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力求实现“四个一批、一个确保”目标,即坚决消除一批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惩治一批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的企业和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查处打击一批非法违规建设行为,新增一批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全州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健康有序,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州住建委成立全州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勇    州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袁燕奇    州住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家祥    州住建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 胡  平    委办公室主任

姚猛河    委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管理科科长

吴承宣    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董兴来    州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

李  云    州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委安监站,董兴来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重点

(一)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和安全文明管理。一是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整治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施工用电、高处作业防护、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起重机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建筑施工现场是否开展专业班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项目参建单位是否按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三级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强化辖区或企业自身安全文明标准化样板工地创建工作,是否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工作。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一是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查处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超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和实施情况,严格按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43号)贯彻落实,特别要突出抓好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安装拆除、超深人工挖孔桩专项工程安全管控工作。二是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是否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强化辖区及企业自身承建或监理项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的梳理上报、监控预防和公示公告工作。

(三)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突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和临时办公场所、消防通道、阻燃防护网、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动火审批制度检查。通过大检查活动切实提高各有关单位、人员对《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消防工作意见》等文件中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认识和责任落实,充分做好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层级管理。此次大检查工作要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层级管控体系监管,坚持企业主体责任导向,重点检查总承包单位对分公司、项目部的检查指导、安全管理、自查整改情况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情况,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提高企业主体履行项目安全监控责任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对检查时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失控的在建项目,坚决实施企业主体单位问责和约谈制度。

四、活动安排

(一)自查整改。从即日起至2月28日止,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单位和县市住建局对所管项目完成全数自查自纠和县市拉网排查两个规定动作,州住建委负责州直在建工程项目的排查整改工作。大检查活动除项目部各责任单位自查外,施工企业应对自身所有在建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2月28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市住建局。

(二)州级督查。3月份,州住建委将对各县市监管的工程组织督查,县市住建局要将拉网排查情况于3月20日前上报至州住建委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安监站),州住建委将及时对检查情况下发督查通报。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住建局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针对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步骤和要求,保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巩固成果,扎实推进。各县市住建局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细化各阶段活动重点和任务,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同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和企业法人代表带队检查制度落实,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推进。

(三)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各县市住建局和有关单位要把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上,按照“严肃态度、严格标准、严厉措施”、“拉网排查不留死角、彻底整改不留隐患、严肃处罚不留情面”的要求从严执法。督查活动中,检查组将对安全生产管控得力,效果明显的地区和责任主体单位加强宣扬和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对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在建项目或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停工整改、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

  (四)加强值守,做好预防。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特别是极端天气下的安全值守工作,主要管理人员不得空岗。要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妥善处理和及时上报。要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开展针对冬季施工特点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值守人员、一线人员的遇险预判和紧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