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州农(机)[2013]5号州农业局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恩施州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3-05-27
恩州农(机)[2013]5号州农业局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恩施州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局、财政局:

现将《恩施州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请你们,请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细化方案,并抓好落实。

恩施州农业局  恩施州财政局

2013年5月13日 

恩施州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持续增强和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应,努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全州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检查重点

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3]19号)和《州农业局、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恩州农(机)[2013]2号)要求,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补贴机具确定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不得随意缩小或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不得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加强补贴机具市场销售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涨价、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补贴后价格高于不补贴市场价格的行为。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各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及时搜集辖区内所有补贴机具的销售价格,要对补贴机具销售价格实行动态跟踪监管,并及时向州农业局反馈,为省农机局补贴额调整工作打好基础。

    (二)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抽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深入检查县域范围内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农机主管部门是否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等。严肃处理在补贴受益对象确定环节发生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

    (三)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补贴机具经销商的各项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机具经销商经营行为检查。重点检查经销商是否悬挂“XX县(市、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牌,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经营享受补贴农机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以及是否当场向购机者开具全额发票和开展售前技术培训等。检查农机部门对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是否及时恰当有力,查处结果是否公开,黑名单制度是否建立和有效运行,是否存在因查处不当引发纠纷等与依法行政不符的行为等。

    (四)补贴机具质量和牌证管理情况。加强在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重点检查机具基本配置、名称规格与产品说明书是否一致,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是否建立、公开和畅通,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加强补贴机具牌证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市)补贴操作人员是否及时向监理部门提供补贴系统“浏览员”账号及密码,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在投入使用前,是否已完成登记备案和机手操作培训等工作。

    (五)补贴信息公开和补贴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加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补贴实施前、中、后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检查各地是否按照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重点检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规定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县2012年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和金额等情况。检查各地是否明确专人负责,配备专用电脑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软件系统操作,检查工作人员使用软件系统的熟练准确程度,检查补贴机具经销商填报软件系统数据的准确完整程度,最大限度减少因误填、漏填、错填导致汇总数据有误、机具出厂编号重复等情况的发生。

    (六)“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情况。2013年我州恩施市经批准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创新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加强预判和监督检查。重点包括试点方案的宣传、操作程序执行、购机农民筹资难易、补贴机具经销企业资金回收难易、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快慢、补贴资金在县级财政管理使用规定、补贴机具核查、购机发票内容是否完整等情况。

    (七)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结算审核是否及时,是否按程序操作,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的真实性与一致性等,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八)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省农业厅、财政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农发〔2012〕30号)精神落实情况,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失职渎职、违规违纪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九)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各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以及省、州转办的群众举报件查处等情况的调查,主要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

三、检查安排

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绩效管理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专项督查。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州农业局和州财政局将成立督查专班,赴各县(市)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同时将组织各县(市)开展交叉检查。监督检查将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购机户抽查。州农业局将依托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成立抽查专班,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电话抽查,每县随机抽查150个左右购机户,建立电话抽查档案。发现抽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的问题,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三)绩效管理核查。按照《恩施州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要求,开展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评,全面评估各地工作效果。

    (四)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州农业局和州财政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联合进行查处。各县(市)对省、州两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农机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被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贷。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决定成立恩施州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黎华辉  州委农办主任、州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  洪  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洪亮  州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

李继红  州农业局党组成员、州农机化办主任

成  员:朱宗畴  州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杨绪寿  州农业局人事科(监察室)科长(主任)

史顺祥  州农业局对外经济合作科(项目办)科长(主任)

吴  波  州农机化办产业发展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机化办,负责日常工作,李继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根据督查重点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组成由有关局办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

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并会同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