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加强恩施州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的具体措施》解读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1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恩施州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的具体措施》解读

8月29日,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州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制订《关于加强全州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的具体措施》?

为贯彻落实州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今年6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州全年龄段失能半失能人员的调查工作。经过调查了解,全州失能人员共9083人,其中:60岁以上5874人,占比64.67%。特困人员、孤儿871人,占比9.59%;低保对象4495人,占比49.48%;三类监测户人员402人,占比4.43%;一般对象及其他人员3315人,占比36.5%。半失能人员共4802人,其中:60岁以上3174人,占比66.1%。特困人员、孤儿533人,占比11.1%;低保对象2328人,占比48.48%;三类监测户人员127人,占比2.64%;一般对象及其他人员1814人,占比37.78%。

全州失能半失能人员主要集中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低保对象中,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低保对象的照护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也成为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加大统筹、给予支持。

二、制订《关于加强全州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的具体措施》有哪些政策依据?

主要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73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2〕1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养老托育服务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2〕6号)、《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恩施州政发〔2017〕10号)等文件为起草《措施》的政策依据。

三、制订《关于加强全州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的具体措施》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根据调查情况,组建工作专班,深入梳理相关政策规定,学习借鉴广州、重庆等地先进经验,草拟了《关于加强全州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的具体措施(征求意见稿)》。召集州发改委、州残联、州财政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等州直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意见建议,并书面征求相关州直单位的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对文稿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后,召开局党组会审议《措施》通过后,向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对文稿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措施》的送审稿。

四、请介绍《关于加强全州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的具体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措施》主要从构建多层次照护服务体系,加强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医养结合项目支持力度,提升照护服务水平,加强照护服务监督管理,加大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分类政策保障,探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等八个方面完善养老服务金融财税、人才培养、服务质量等系列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