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发改局在建始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了《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始县硒泉供水公司自来水调价听证会的公告》(2021年第1号)。截至2022年12月1日17时,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报名16人、经营者报名2人,有关单位推荐专家学者2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政府部门2人、县纪委监委1人、县水利局1人、县市场监管局2人、共计28人。经我局研究决定,为切实规范价格行为,遵循依法、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对报名的消费者及相关单位推荐的参加人不参加抽签,全部作为参加人出席参加23日下午15:00召开的建始县硒泉供水公司自来水调价听证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3日下午15:00
二、 会议地点: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28人)
1.消费者(16人)
张孝清 刘必胜 林海青 江少学 叶德英 向泽兴
李尊昌 尹平文 郭绍平 邓代全 李 燕 汤文祥
周宏松 李 丹 张文华 陈 涛
2.经营者(2人)
付绍华,黄永斌
3.专家、学者(2人)
杨珍立 刘润生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黄 辉 向华峰
长梁镇人民政府: 尹长青
业州镇人民政府: 李 佳
6.县纪委监委(1人)、县水利局(1人)、县市场监管局(2人)
龙德卫 吴黄海 段承先 李 玲(消费者协会)
四、听证人(3人)
陈宏林 胡晓玲 徐清松
五、 其他(1人)
成本监审聘请第三方机构(恩施臻圆会计师事务所)
郭丹丹
六、听证方案要点
(一)水费价格方案
方案一:
(1)建始硒泉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按照居民第一阶梯水价2.55元/立方米,不包含污水处理费等其他代收费用;
(2)优惠政策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户籍家庭及孤儿享受优惠政策,即每户每年用水量在180立方米及以内的供水价格为1.5元/立方米,超出部分按照阶梯水价执行。
方案二:
(1)建始硒泉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按照居民第一阶梯水价2.50元/立方米,不包含污水处理费等其他代收费用;
(2)优惠政策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户籍家庭及孤儿享受优惠政策,即每户每年用水量在180立方米及以内的供水价格为1.5元/立方米,超出部分按照阶梯水价执行。
(二)运营范围
建始硒泉供水有限公司所涉及供水范围。
(三)调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特此公告
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