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市场监管系统严厉打击哄抬价格、未经许可经营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15
恩施州市场监管系统严厉打击哄抬价格、未经许可经营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12月13日,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障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质量和规范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全州药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以规范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相关经营者合法权益。

《告诫书》明确提醒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从非法渠道采购药械,不得购进未取得注册证或未备案产品,不得无证经营。

针对部分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价格出现波动,恩施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全面开展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哄抬涉疫物资价格、囤积居奇、捆绑搭售和未经许可经营医疗器械、药品等违法行为。

目前,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查处的两起哄抬涉疫物资价格及未经许可经营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1.2022年12月12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接群众举报,称在恩施市友善大药房有限公司购买的连花清瘟颗粒78元一盒,存在乱涨价行为。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后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发现,恩施市友善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药品在进价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连花清瘟颗粒销售价格从38元/盒上涨到78元/盒,连花清瘟胶囊从13元/盒上涨到38元/盒,复方氨酚烷胺片从16元/盒上涨到24元/盒,布洛芬缓释胶囊从22元/盒上涨到48元/盒,涉嫌哄抬物价,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2022年12月13日,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微信朋友圈内有名为“A001捷速迪跑跑代驾”售卖N95口罩和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信息。

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微信昵称为“A001捷速迪跑跑代驾”的邓某自2022年12月5日开始,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上述两种产品的销售信息,通过添加微信好友接单销售并收款。

截止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邓某通过微信朋友圈以单价6.25元/个售卖N95口罩220个,103.75元/盒销售抗原试剂盒两盒。邓某销售的N95口罩为二类医疗器械,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为三类医疗器械,邓某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涉嫌未经许可经营医疗器械。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可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或者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告诫:

全州各药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和竞争行为的通告》《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障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质量和规范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疫情防控大局和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市场秩序。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电话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