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全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11
关于开展2014年全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职改办【2014】39号

  各县市职改办,州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全州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4]7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职称改革重点

(一)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与小学、幼教职称系列合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设置正高至员级五个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完善评价标准,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从今年起,按改革要求和新的条件(湖北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定栏目)进行中小学职称评审。其中,正高级教师的评审工作另行文安排。

(二)按全省试行基层卫生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和条件(湖北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定栏目),正式推开基层卫生人员高级职称(简称“基卫高”)评审工作。“基卫高”评审纳入湖北省(恩施)卫生高评委会范围,年度评审中一并实施。乡镇卫生人员既可按基层卫生人员职称改革方向参加“基卫高”评审,也可参加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评审。

    (三)根据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文件规定,省职改办撤消省计生高评委会,将计生专业纳入卫生系列继续评审。计生专业申报正高人员纳入省卫生高评委会评审范围,申报副高人员纳入设置在当地的卫生高评委会评审范围。

(四)按省职改办统一布置,做好我州技校教师系列正高级技校教师评审试点工作。

各县市职改办,各单位要认真领会职改精神,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职改内容和新修订的评审条件,组织好今年的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二、评审范围、对象和申报条件

下列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

(一)我州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4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工作申报高级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2013年省职改办出台了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卫生系列等23个专业的申报条件,从今年开始试行;工程系列在新的申报条件未出台之前继续执行原申报条件。相关申报条件的查阅方式: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职称评定(专题专栏)→申报条件。各单位可根据新的申报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推荐标准。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能力测试

(一)今年全州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根据省职改办相关要求,申报高、中级控制总数在2013年控制数基础上递减10%, 县市职数分配要向乡镇基层倾斜,原则上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高级(卫生、教育)申报职数。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通知要求执行。各专业高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按鄂职改办[2014]36号文件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今年继续实行全省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的“笔试”。其中乡镇(不含城区)所属中小学校教师的水平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不限,合格即可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水平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组织进行。高校、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以评教评学结果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其中,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高校不同申报类型教师均按此执行。各高校、中专学校要据此原则制定本校具体推荐方案。

2012年及以后取得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四、年度评审工作要求

(一)评审工作组织程序。各中级评委会在本年度内完成评审。州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主持年度评审工作。同时,州职改办做好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有关评审政策。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开展示一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3)。

申报高、中级任职资格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程序执行。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双肩挑”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的级别,不允许超过本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级别。

毕业以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符合中级职务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事业单位新安置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军转干部和党政群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可比照同资历人员相应条件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五、申报途径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人事关系的人员,须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2、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或当地工商联组织申报,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民办学校等人事代理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可由用人单位申报,须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审核。

3、中央在恩施州单位人员,应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州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高级职称的,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向相关评委会发出接受函,再报送评审材料;委托评审中初职称的,经州职改办批准后,参加本地职称评审。

(二)申报程序

各县市的申报材料必须由县(市)职改办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州职改办;州直企事业单位、社会流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分别经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州工商联审核盖章后集中报州职改办。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申报省评高级人员按照省人社厅网站各高评委会相关要求报送材料)

1、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A4)。《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

(2)《综合一览表》(A3):

高级申报人员:使用2014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录入后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州评对象3份、省评对象按各评委会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中级申报人员3份: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3)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州职改办下达的下发的“评审单”。

   (4)《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鉴定表》(州评对象)1份

   (5)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进评审材料,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任合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或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

(8)2012、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等。

   (11)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2、要求

   (1)所有证件材料都要提供原件,材料与原件分别装入材料袋(材料带上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州直单位申报人员在“县市栏”填写州直)。

    (2)申报人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3)所有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可靠。

(4)表格填写要清晰、规范、准确、不留空栏。

(5)《评审表》不准复印,《评审表》上要贴照片。

(6)申报材料,由本人整理装订成册(省高评委会办公室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整理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评定”栏目。州评对象按“内容”的4—11的顺序装订,1、2、3、12等四项不装订)。不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一律退回。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要报电子版和纸质名册。

    3、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本地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申报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一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两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高评委会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的时间

州职改办受理职称评审材料时间:9月30日前(省评高级以各高评委会要求为准)。

六、收费标准

根据鄂财综发[2011]32号、鄂价费[2001]302号文件规定,高级300元,中级200元,初级8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ls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3、单位公示证明.doc

  恩施州职称改革工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