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民宗委提出“五创”思路履行民宗职能、强化作风建设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5-05
恩施州民宗委提出“五创”思路履行民宗职能、强化作风建设
       最近,恩施州民宗委结全国家民委、省民宗委工作部署,对做好全年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安排,提出了做好全年工作的“五创”思路和要求。

        一、确实履行“三办”职能创新作为。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充分发挥“616”办、武陵山办和先进自治州的“三办”工作机构职能,统筹兼顾,主动跟进,在搞好协调服务、上下沟通、把握动态、衔接项目等方面下功夫,为州委州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二、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新贡献。按照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切实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为重点,精心打造并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内在驱动力,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做出新贡献。

        三、扎实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创新成效。一是积极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试点村建设。把特色村寨建设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相结合,与休闲文化旅游和特色产业相结合,积极申报有影响旅游景区沿线的村纳入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十三五特色村寨保护规划”,积极争取快速立项,统一规划,组织实施。二是深入推进民贸民品政策的落实。广泛宣传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积极与民贸民品企业、承贷金融机构加强联系沟通、密切合作,力争超额完成年度民贸企业贷款贴息目标。三是深入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继续推进民族体育、民族文化进校园、民族研究工作,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打造恩施州的民族文化品牌。四是落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优录政策,开展民族助学活动,扶持民族教育发展。

        四、严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创新秩序。树立“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及“和谐寺观教堂”等主题创建活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建好五级宗教工作网络,坚持 “月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巩固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全覆盖工作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成果,重视网络宗教、民间信仰管理,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办理机构代码证书等问题,探索建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创新气象。通过组织全州民宗系统开展“讲政治、守规矩”的培训,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州委实施意见等规定,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担当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和示范责任。在培训中,结合部门业务,进一步强化民族宗教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政治把握能力、政策业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在新常态下,把握新要求,抢抓新机遇,追求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