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实践“三个水文”摄影作品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7
关于征集实践“三个水文”摄影作品的通知
恩施州水文发〔2013〕30号

关于征集实践“三个水文”摄影作品的通知

各勘测队、站、机关科室、离退休职工支部:

为生动展现近年来湖北水文在实践“建设水文、管理水文、经营水文”取得的新成就,充分展示水文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满足干部职工对行业特色文化的要求,省水文水资源局最近下发了《关于举办实践“三个水文”摄影作品展的通知》(鄂水文党函〔2013〕103号)。为认真落实省局通知精神,做好我局实践“三个水文”摄影作品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摄影作品要紧紧围绕实践“建设水文、管理水文、经营水文”这一主题,反映恩施水文在建设管理、行业管理上取得的新成效、新变化,反映水文干部职工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上开拓创新、奋力前行的新气象、新风貌。

二、征集对象

全州水文系统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老同志)。

三、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要紧扣实践“三个水文”的主题,拍摄地点限恩施州范围内,表现形式和风格不限(不收后期制作和创意作品)。

2.征集作品提供数码照片,像素不低于3M,格式为JPG。每幅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作品拍摄地点及联系方式。

3.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负责。报送省局参展作品,省局组委会具有比赛最终解释权。

4.各科室选送摄影作品不少于2幅,各勘测队(含所属测站)、离退休职工支部选送摄影作品不少于4幅,其中组照不少于1组(特别是水文建设的新旧对比照片)。

四、奖项设置

省局将组织专家对选送作品进行评定,选出60幅优秀作品参加展览(展览时间暂定于12月中旬),并评选出一等奖3幅、二等奖5幅、三等奖12幅、优秀奖若干幅。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五、时间安排

1.征稿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0日。

六、有关事项

各部门要把本次征集摄影作品作为实践“三个水文”的一项重要活动,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动员水文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力争创作出一批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参展。

  送稿地址及联系方式:恩施州水文水资勘测局(恩施市东风大道597号),邮编:445000,联系电话:13517170137,电子邮箱:546083794@qq.com,联系人:李翠林。

中共恩施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委员会

2013年10月16日

  恩施自治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印发

责任编辑:州水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