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审核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672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全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并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四级或三级岗位工作人员(含在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和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1月8日之间退休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作满3年,单位因岗位设置时未设相应岗位,现保留四级岗位待遇且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也可以纳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对象。
二、申报原则
二级、三级岗位人选的申报,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业绩导向,鼓励创新和创造;坚持统筹平衡原则,突出向重点领域、基层及一线倾斜。在本年度专业技术二级或三级岗位人选申报工作中,一线申报人选比例均不得低于本次申报总量的80%。
三、申报条件
按照州人社局《关于预申报201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推荐数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3]303号)明确的条件执行(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四、申报数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我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人选推荐数额分别为4个、20个。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不向用人单位下达具体推荐数额,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按程序组织申报。根据省人社厅规定,恩施职院、州委党校及县市不设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不占申报数额。
五、申报程序
按《恩施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文[2012]72号)规定执行。
二级岗位人选按省统一要求组织考察,三级岗位人选报州政府审定前由州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考察。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申报报告1份。主要报告本单位的职能、规格、规模、事业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情况,推荐人选产生的过程。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个人申报核准表及材料目录各2份(表样附后)。
3、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2份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主要提供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SCI论文需提供分区检索报告)。
(二)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人选申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因此,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于2013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对象的相关材料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下载:
1.附件1.xls
2.附件2-1:二级核准表.doc
3.附件2-2:三级核准表模板.doc
4.附件3-1:二级材料目录.doc
5.附件3-2:三级材料目录.doc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