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州应急管理局部分应急预案修编服务采购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8
关于恩施州应急管理局部分应急预案修编服务采购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预案修编有关文件精神,拟采购《恩施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恩施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恩施州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等3部应急预案修编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服务采购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恩施州部分应急预案修编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恩施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恩施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恩施州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等3部预案修编服务采购;

2.服务期限:(1)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预案初稿起草;(2)2022年2月底前完成初稿征求意见,并形成送审稿;(3)2022年3月底前完成预案报送审批工作。

三、报价要求

1.报价表中的报价应包括预案修编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州应急管理局提交相关意见。

四、材料提交内容

1.供应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报价单位需将相关业绩成果、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证明同报价表密封后一同报送;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五、报名文件的递交

1.报名及递交文件时间期限: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 12月4日。

2.报名及递交文件地点:恩施州应急管理局四楼401办公室;联系人:郜女士,联系电话:0718-8219560  17816856955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报价文件需密封完好,单位盖章压封(该文件由询价采购小组审查评议时现场拆封)

六、确定服务供应商

恩施州应急管理局询价小组现场启封报价文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且综合报价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服务供应商。

七、发布公告方式

本次询价公告在恩施州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州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718-8245232   13016085666   

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349号

附件:报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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