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F201913126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来凤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8-6270025
公告单位: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5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林正前、汪继红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来凤县翔凤镇望水村十组 |
422827011011JC00024F00010001 |
100平方米/20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