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之规定,
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18-6270025
序号 | 权利人 | 身份证号码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不动产权证号 | 备注 |
1 | 杨侨 | 4228271984****005X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来凤县翔凤镇和平路54号1幢1单元2-2 | 422827002013GB00008F00010008 | 99.63平方米/17.12平方米 | 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 房权证来房改私字第2991号/来国用(2003)字第0206079-002号 | 被继承人:杨孝培 |
公告单位: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 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