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专项整治情况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9
鹤峰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专项整治情况公示

为严厉打击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根据省、州纪委监委及省人社厅、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州人社局工作部署,县人社局联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示如下:

对2022年以来下发的28441条疑点数据开展核查,经核查共发现28起涉及养老保险待遇违规领取问题,涉及总金额63.96万元,已追回63.96万元(含协查他县追回资金),其中居保14起(重复领取7起、死亡多领6起,身份状态异常1起),共涉及金额8.77万元,已追回8.77万元;机保1起(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涉及金额9.63万元,已追回9.63万元;企保13起(重复领取5起、死亡多领7起,身份状态异常1起)涉及金额45.56万元,已追回45.56万元。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线索11条,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1条,党纪处分2人,政务处分1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问责29人。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