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直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分配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7
关于州直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分配的通知

州直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摇号仪式已于2022年12月2日举行,200位中号人员名单和242位候选人名单已在恩施州住建局官网进行了公示。为有序推进州直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现就州直首批200套房源选房分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地点

本次选房分配将于2022年12月10日(星期六)全天在文化中心大剧院开展。为避免人员聚集,提高分配效率,本次选房分配采取按中号人顺序分批次进场选房的方式。请所有中号人按照通知时间段准时到场参加(附件1),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选房。

二、选房流程

(一)中号人选房。选房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达现场。每40人一批,严格依照现场叫号顺序依次进入指定区域选房。连续三次喊号无响应的,视作自动放弃。每名选房人选房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分钟以内,选定后须在《选房确认统计表》签字按印并领取《选房登记确认单》。已选房源情况将在选房区实时公布,供后续选房人参考了解,房源选定后不得更改。

(二)候选人选房。前200名中号人依次选房结束后仍有空余房源的,由恩施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剩余房源数量,按《候选人名单》顺序通知候选人到场选房,直至200套房源全部选定或候选人全部轮候完,本批房源分配结束。

(三)放弃。中号人和候选人在选房期间未选到合适房源的,可选择放弃本次选房,不影响后批次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仍可报名申请下批次房源,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与摇号、选房。

三、合同签订

(一)合同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范本)》(附件2)现随本通知一并发布,中号人应提前认真阅读并知晓合同内容,恩施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合同解释。(答疑电话:0718-8230583 黄铸律师)

(二)现场签订。中号人选房确认后凭《选房登记确认单》至合同签订区领取并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拒不签订合同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补充签订。合同须中号人本人签订,委托他人选房的,中号人本人须在选房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位置(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401室)与恩施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放弃。选房确认后放弃合同签订的中号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选房须知

1.选房人原则上只能为中号人本人进场,中号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的,可委托一人代表中号人进场选房。委托他人选房的,视为同意本次选房分配规则和其所选房源,被委托人须持中号人签字按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和中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请各中号人及候选人提前了解《首批州直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分布图》(附件4),结合自身需求提前明确意向房源,便于现场快速选房。(温馨提示:尽可能多看多选,以便自己选中的房源被他人选定后,能及时做出调整)

3.选房当天请大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通知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选房现场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大家严格遵守纪律,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附件:附件1:选房时间批次表.xls

          附件2: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12.6(第12版)(定).doc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分布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