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和《湖北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鄂食药监文[2004]84号)规定,经我局依照《湖北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含连锁门店)验收实施标准,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经审查认为,以下企业符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718-8232748 (人教科) 8225562(稽查分局)8238008(市场科)
通讯地址:恩施市舞阳大道213号
邮编:445000
拟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单位
巴东县鹏辉药店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2012.6.5-201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