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太平沟农贸市场招商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6
咸丰县太平沟农贸市场招商公告

为推进咸丰经济发展,配套完善城市功能,对咸丰县太平沟农贸市场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投资人,遴选工作由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场概况

(一)市场名称:咸丰县太平沟农贸市场。

(二)市场规模:市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0078㎡(约105亩),估算总投资约1.5亿元。市场分两期开放使用,其中一期包含水产市场827㎡(门面19间),交易市场3329㎡(门面26间),批发市场3378㎡(门面50间),早市交易区2249㎡,停车场1224㎡(停车位50个),公厕2个(总面积200㎡)以及配套的配电房、发电房、消防水池、垃圾处理站、环三个市场的市政道路、管网、绿化等,建筑占地面积约8007㎡,道路占地约5200㎡,建筑面积约7680㎡,总投资约2500万元。二期主要建设电子商务中心、冻库、水果批发市场、特色商业街、早市交易、生态停车场、沿河步游道、公厕、入口牌坊、管理用房及配套市政道路、给排水管网等工程。

二、投资资格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三)企业拥有3年以上农贸市场营运经验;

(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缴纳保证金500万元及以上;

(五)投资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没有不良的信誉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商条件

(一)市场的公共基础设施(包含周边道路、水电气)等由政府配套,投资人不再支付该部分的工程费用。

(二)市场的土地挂牌出让手续由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由投资人依法取得,土地出让价格不低于成本价。

(三)投资人对已完工部分(公共配套设施除外),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分期给付,该部分工程价款以项目审计结果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1日17:30时止,欢迎投标人现场考察与报名,并在公告期满前对本公告招商条件的具体条款,以公司的名义提供书面回复。

(二)报名的潜在投资人须提交一份较完善的项目投资计划书(含经营理念、运营模式、资金运作、成功案例、战略联盟与合作伙伴)。

(三)县政府将根据潜在投资人提交的项目投资计划书,进行一对一洽谈,最后进行集中评审,甄选项目合作投资人并签约。被甄选的投资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该投资协议自投资人依法取得土地之日起生效。签订协议的投资人未取得土地的,视为投资框架协议未生效,依法另行甄选投资人。

(四)本公告由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五)报名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50号(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老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李论;

联系电话:0718-6833673。

 

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