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住房资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市本级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改售房资金等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安全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含增值收益)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事项进行审核。负责房改房超面积净收益、补缴房款,经济适用房上市收益、超面积房款的归集。负责住房资金统计与分析工作。指导住房资金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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