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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港窑路(西陵区段)市政工程施工(二标段)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2 加入收藏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宜昌市港窑路(西陵区段)市政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一、招标文件澄清部分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各式中专用条款第15.3.2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审计结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退还质保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港窑路(西陵区段)市政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各式中专用条款第15.3.2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审计结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退还质保金(无息)。”修改为:“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审计结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退还质保金,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4重要提示1

1、资格复审:

A、对中标候选人 2014 1 1 日以来在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其违约及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核查;

B、对资格复审对象的施工能力、施工质量、技术状况、财务状况、履约能力、资格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询问及考察。

C、以上复查方式将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2、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于 3 日内向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 5 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签订的约定:

3.1 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3.2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

3.3 中标人如不按照上述 3.13.2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5中标人在签约前另行向招标人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二套,含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刻录内容包括:XML文件、计价软件生成的源格式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费用自理。

投标人相关注意事项:

关于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复审:2014 1 1 日以来,中标候选人在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或市重点项目建设中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履约的,或在已完成或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且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经招标人复核,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提请评标委员会否决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关于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的评估:项目建设过程中和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将邀请市重点工程招标委员会成员等相关监督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承包人就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及项目管理人员到岗等履职情况进行动态考核,考核结果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入信用评价体系。”

修改为:

1、招标人将根据情况决定对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的审查,具体如下:

A、对中标候选人201411日以来在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市重点项目中其违约及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核查;

B、对资格复审对象的施工能力、施工质量、技术状况、财务状况、履约能力、资格信誉等进行询问及考察。

2、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于3日内向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签订的约定:

3.1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3.2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施工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3中标人如不按照上述3.13.2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5中标人在签约前另行向招标人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二套,含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刻录内容包括:XML文件、计价软件生成的源格式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费用自理。

投标人相关注意事项:

关于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复查:201411日以来,中标候选人在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市重点项目建设中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履约情况的,或在已完成或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且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经招标人复核,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提请评标委员会否决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关于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的评估:项目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将邀请市重点工程招标委员会成员等相关监督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承包人就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及项目管理人员到岗等履职情况进行动态考核,考核结果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入信用评价体系。”

3、第三章评分办法设置第3.2.4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低于DD为招标控制价)×80%(房屋建筑工程)或D×7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启动是否低于工程成本的质询判定程序。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低于D×7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启动是否低于工程成本的质询判定程序。”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01914033.27元(大写:叁亿零壹佰玖拾壹万肆仟零叁拾叁元贰角柒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地勘、施工图纸及说明、工程量清单、弃土场示意图、地下管网分布图均以20190222日答疑时发放的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时发放的招标文件、地勘、施工图纸及说明、工程量清单、弃土场示意图、地下管网分布图制作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问:1、港窑路二标段:道路工程-K6+520-K7+4724项清单挖一般石方工程量为579350.15m3,清单描述采用机械凿岩方式,而第3项清单挖一般石方工程量也为579350.15m3,是否也采用机械凿岩方式?港窑路二标未见图纸设计说明。

答:详见本次答疑清单。

问:2、港窑路二标段:措施项目未考虑临时施工便道,是否漏项?

答:本标段临时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详见本次答疑清单。

问:3、港窑路二标段:工程量清单中描述绿化工程苗木栽植养护期按1 年考虑,其中成活养护是否为3个月,保存养护9个月?请明确 。

答:绿化工程苗木栽植总养护期为1年,其中成活养护期和保存养护期的划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4、问为方便投标报价,水、电报装等费用可否以项计,并列入清单中?

答:水、电报装等费用在答疑清单中以专业工程暂估,施工中中标人按招标人批准的方案报装并据实结算,详见本次答疑清单。

问:5、我公司已变更企业名称,由于企业证件全部更新需要一段时间,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不受理我公司企业名称变更手续,所以投标报名时是使用的原企业名称,但我公司可以在投标截止前将企业证件全部更新,请问投标文件制作时,是否可以使用变更后的企业名称、证件及签章参加投标?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6、授权委托书是仅授权给项目经理,还是同时授权给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项目经理?若需同时授权,请问授权委托书格式是否为招标文件中同一版本?

答:本项目出席开标会的人员要求为投标人的领导班子成员之一和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领导班子成员携带投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分工红头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身份证明(领导班子成员若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导班子成员若非法定代表人)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为招标文件中同一版本。

问:7、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项目经理若为同一人,是否可仅一人出席开标?

答:可以。

问:8、若拟投标管理人员为已退休返聘人员,但社保账号已注销,无法出具社保,能否以人社局出具的退休证及企业返聘协议为依据参与投标?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9、招标文件第1196.1.1关于安全违约要求:“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安全达不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按以下情形进行处罚: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行政处罚及赔偿”。请问:是否存在其他违约情况?若无其他违约情况,投标函附录中“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一栏是否可以直接填写“合同价款的10%”?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一栏可以直接填写“合同价款的10%”。

问:10、技术标分为八部分上传,是否需编制目录与页码,若需编制,是按整体页码编制还是分八部分分别编制?

答:无需编制目录和页码,八部分分别编制。

问:11、技术标中能否插入彩色现场图片、组织机构图、工艺图等?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12、横道图、网络图、平面布置图在A4上无法清晰表达,能否采用A3大小?

答: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平面布置图统一采用A3大小。

问:13、无地勘图纸

答:地勘图纸随本次答疑文件发出。

问:14、第8页“七、开标:投标人的领导班子成员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或职责分工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建议:其中“领导班子成员”改为法人授权委托人。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15、招标文件当中履约保函为无条件保函建议:能否改成投标人银行固定模式。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16、招标文件范围包括“二标段②桩号起止点为K1+000--YK1+780”,请提供相应图纸;

答:详见本次答疑文件。

问:17、请提供朝阳路桥施工图纸

答:详见本次答疑文件。

问:18、峡州大道K6+989.5~K7+092.5图中,跨湖面区域桩基施工请确定为“干作业”还是“水上作业”?

答:该跨湖面区域可进行围堰后降水或填筑后施工,桩基施工方式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19、贵方提供的招标资料中未见“详细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综合管网图、“土方平衡相关设计资料”请予以提供;

答:地勘图纸随本次答疑文件发出。另提供部分地下管网分布图仅供参考,中标人在施工前应自行对地下管线进行摸排探察。标段内土方平衡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问:20、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3.1.2“(11)承包人向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专业分包方)提供作业厂区、交通通道、塔吊、用水、用电和相关脚手架等方便,并对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建议本条款修改为:承包人向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专业分包方)提供作业厂区、交通通道、塔吊、用水、用电和相关脚手架等方便,并协助发包人对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21、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6.4.4.L:“B承包人应当清楚并充分预计到在工程前期和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障碍物拆迁等各种困难及其对工程进展的不利影响,甚至是严重影响。----------这种困难或影响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工期目标未能实现的责任,并不得以此为理由顺延工期或增加各种费用。” 建议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工期顺延,费用签证确认。

答:B承包人应当清楚并充分预计到在工程前期和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障碍物拆迁等各种困难及其对工程进展的不利影响,甚至是严重影响。----------这种困难或影响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工期目标未能实现的责任,除发包人批准的情形外,不得以此为理由顺延工期或增加费用。 

问:22、土建清单中部分“声测管”单位有误,请修改;

答:详见本次答疑清单。

问:23、道路清单中未见“爆破挖石方”项,请增加清单;

答:招标人推荐采用机械耕岩及机械凿岩方式,投标人踏勘现场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设计图纸及地勘报告和施工组织方案自行确定选择其他开挖方式,在该项综合单价中自行承担开挖过程中各种风险因素及费用。

问:24、排水工程清单中未见“管道混凝土包封”项,请增加;

答:详见本次答疑清单。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姜涛

联系电话:0717-6769855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住邦科技园A13号楼2单元5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717-6941164

    日期:20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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