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问: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9项第(1)款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因此,成员单位只能是施工单位。由此形成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负有总承包管理责任,并为施工单位过错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4.1.2条第(2)款“...,若乙方为联合体单位,甲方将设计费和施工费分别付给相应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付款,不利于牵头单位对成员单位实施总承包管理,招标人将面临分头管理问题。出于对招标人有利考虑,是否同意中标后合同签订时将此条款调整为“...,若乙方为联合体单位,甲方只将合同价款按付款周期支付给牵头单位,再由牵头单位按其与成员单位所签联合体协议另行向成员单位支付。”
答:将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4.1.2条第(2)款修改为“发包人将设计费及施工费支付至承包人指定账户。”
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将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以上人员须有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以上人员须有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结束时间修改为:2019年3月28日下午17时00分。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4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其他不变。
宜昌本色现代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