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伍家岗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政府采购单位入库项目(项目编号:WJZ0018-201701-01H)作如下更正和澄清:
1、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
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价格计算 |
油烟净化器 |
净化率≥85% |
净化处理风量1m³/h_____元 |
油烟净化器 |
净化率≥95% |
净化处理风量1m³/h_____元 |
静音风柜 |
低噪音,噪音<60db |
风量1m³/h_____元 |
更改为:
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价格计算 |
油烟净化器 |
净化率≥85% |
净化处理风量1000m³/h_____元 |
油烟净化器 |
净化率≥95% |
净化处理风量1000m³/h_____元 |
静音风柜 |
低噪音,噪音<60db |
风量1000m³/h_____元 |
2、评分办法中价格评议(40分):“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将投标单位所有报的单价和的最低价的为基准价。当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4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1.5分,扣完为止。”更改为: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单位所有报的单价和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
3、 第二章29条“合同将被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最后得分在前三名的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单位最终确认的采购入库供应商两名”。及第五章第六条“按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三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两名为此次供应商入库单位。”均改为“最终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为此次供应商入库单位”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11月3日上午9点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换收据时间均延期至2017年11月2日17点整。开标地点不变。
5、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不变。
本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请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人:宜昌市伍家岗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杜学伟
联系电话:1898682737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龚云
联系电话:0717-6229598 1867179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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