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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解读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7-28
一、调整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央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进行调整。二、调整内容(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经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现将公积金贷款最高

   一、调整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央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

   经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现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原因:1.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已无法满足购房家庭需求。2022年上半年城区(含夷陵区)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732笔16.56亿元。其中组合贷款519笔2.5亿元,占城区(含夷陵区)公积金贷款发放笔数13.91%。不少缴存职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提出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诉求。

   2.住房公积金资金利用效率亟需提升。截至6月底,宜昌中心个贷率70.90%,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远低于全省同期平均个贷率81.68%。近60亿元资金难以有效释放,用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二)租房提取上限调整

   1.宜昌城区及夷陵区每年租房提取上限从12000元提高到14400元,其它县市区每年租房提取上限从6000元提高到7200元。各类人才按人才政策执行提取上限。

   2.2022年度在此政策执行之前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可在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补提,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上限。

   3.提取频次调整。符合提取条件职工可每月通过“宜昌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个人网厅申请办理,也可持所需材料(详见官网《缴存人无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到中心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三、执行时限

   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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