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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档案馆内装修与消防设施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栏目:远安县-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7 加入收藏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现将宜都市档案馆内装修与消防设施工程(标段编号:YDGJS0159-201801-01)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如下:一、招标文件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1)总承包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及分包人的水、电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负责管理内装修、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现将宜都市档案馆内装修与消防设施工程(标段编号:YDGJS0159-201801-01)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

1)总承包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及分包人的水、电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负责管理内装修、消防分包人(如有)的专业施工质量、安全及进度,其分包合同应明确各方义务责任及权利,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若分包人发生违约责任或质量安全事故,承包人对本工程负全体责任且先行承担,由承包人自行追究分包人责任。

3)承包人与宜都市档案馆主体总承包人、设备安装单位、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配合衔接,需要承包人配合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使用他人设施、工序配合、二次破坏和恢复等)。承包人配合各专业施工不得向甲方再另行收取费用。乙方在投标时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解,承担可能存在交叉作业引起费用增加的问题。

二、本工程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澄清是针对招标文件的说明,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宜都市档案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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