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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2-09-22 加入收藏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文件宜市工商办〔2012〕42号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工商局、城区各分局、直属单位:根据省工商局关于2012年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部署(鄂工商登管〔2012〕182号),现将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宜市工商办〔2012〕42号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城区各分局、直属单位: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2012年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部署(鄂工商登管〔2012〕182号),现将《2012年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各业务机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必录信息表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局部署,现就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一库两平台”,即“经济户籍库”、综合业务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通过运用综合业务平台,实现登记监管信息收集、数据自动汇总,各类信息报告、统计自动生成,企业信用自动评价,市场主体自动分类,达到提高监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的目的。
  全市工商系统全面应用各业务平台系统,完成对现有信息录入目录、分类标准、技术标准的梳理、修订和完善;及时、全面、准确记录各类登记监管信息,补录完成缺失数据;基本实现登记监管信息收集、数据自动汇总,基本完成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评价分类;建立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运用和工作推进综合检查、监督、考评机制,扎实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9月底前,建立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运用和工作推进综合检查、监督、考评机制;
  各级工商部门全面运用综合业务系统,完成对现有信息录入目录、分类标准、技术标准的梳理修订和完善。
  (二)10月底前,完成全市企业(个体)信用分类监管缺失数据补录工作。
  (三)11月底前,完成企业(个体)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系统、评价系统优化升级和评估。基本实现登记监管信息收集、数据自动汇总,基本完成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评价分类。
  (四)12月中旬,组织对全市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三、职责分工
  市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市局督察队负责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应用综合业务平台情况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察、考评;
  市局注册分局负责组织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修订完善企业信用分类指标和标准,统一管理社会征信需求,规范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及履行法定职能信息的记录、归集,负责对基层信用分类工作业务指导;
  市局信息中心负责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系统的技术保障,汇总整合全市登记监管数据,建立全市统一的经济户籍库。按照省局《关于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质量和联网应用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鄂工商局注[2007]207号),定期检测数据质量,发布检测结果,开发利用信用评价信息,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公众服务水平。
  市局其他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履行法定职能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维护,检查指导系统对口业务机构的信息录入、综合业务平台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运用,根据需求适时修订信息录入目录。
  各县市区局、城区分局负责本辖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部署,履行法定职能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维护,检查、指导、考评基层工商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推进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陶大熔任组长,市局办公室、督察队、注册分局、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法规科、市场合同科、消保分局、商广科、公平分局、经检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为责任单位并设联络员一名。领导小组在市局注册分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加强工作落实。市局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要带头应用业务系统平台,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工商系统工作推进情况,提高工作效能。各级办案机构要全面应用综合业务系统,按照“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归集各类案件查处信息,确保信用评价系统数据来源真实、可靠。各县市区局、城区分局要加强工作部署和落实,督促工商所全面应用综合业务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全面准确录入商业集中区域、旅游区、地下商业空间、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标识、日常巡查监管信息及各类专项整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信息,夯实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基础。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综合检查机制,定期检查目标任务工作进展,随时通报具体情况。市局将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
  各业务机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必录信息表
  责任 单位录入事项说明事项
  市场 合同科1.流通领域重要商品市场经营主体监督管理信息;2.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监管信息;3.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行为监督管理信息;4.文明诚信市场评定信息;5.企业格式合同备案信息;6.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信息;7.拍卖行业经营主体临管信息;8.合同案件查处信息;9.“守合同,重信用”信息;10.企业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等信息;11.动态警示信息。动态警示包括检测、监测涉嫌违法、投诉举报等。
  消保 分局1.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登记监督管理信息;2.查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信息;3.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以及经营主体监督管理信息;4.动态警示信息。动态警示包括检测、监测涉嫌违法、投诉举报(包括消费者申诉举报)等。
  注册 分局1.登记的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信息;2.逾期年检、违反登记注册有关法律法规、吊销营业执照等案件信息;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及授权核发证、照、注销信息;4.外资企业年检信息;5.外资企业逾期年检、违反登记注册有关法律法规、吊销营业执照案件信息;6.企业分立、合并及减少注册资本时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7.内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变更备案登记、注销登记、股权出质信息;8.行业风险信息(按《省局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试行办法》分级);9.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10.动态警示信息。动态警示包括登记事项变化未变更,未年检,未结案,投诉举报,股权冻结、司法判决、依法限制等;行业风险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政府社会关注的信息;前置许可期限等。
  商标 广告科1.广告经营主体监督管理;2.查处虚假广告、 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信息;3.省著名商标的组织认定信息;4.企业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的保护信息;5.专项整治信息;6.动态警示信息。动态警示包括投诉举报等。
  公平 交易 分局1.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直销违法案件、传销违法人员及案件等信息;2.专项整治信息;3.动态警示信息。
  经检 支队1.经济案件查处结果(不含逾期年检案件及违反登记注册有关法律法规的案件)等信息;2.动态警示信息。动态警示包括未结案,投诉举报,司法判决,依法限制等。
  主题词:诚信建设  企业信用  分类监管  方案  通知
  宜昌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2 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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