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土地执法效能考核暂行办法》(鄂土资函〔2012〕713号)和《湖北省土地执法效能考核实施方案》(鄂土资发〔2012〕113号),省国土资源厅以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果数据为基础,按县级自评、市(州)审核、省级复核的考核程序,对全省124个市(州)、县(市、区)土地执法效能情况进行了考核。
经考核,在市(州)序列中,荆门市得分排在第1名,评定为优秀,奖励40公顷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荆州市得分排在最后1名,但得分高于60分,评定为合格;其余市(州)为合格。在县(市、区)序列中,沙洋县得分排在第1名,汉南区、猇亭区、秭归县得分并列第2名,均评定为优秀,分别奖励15公顷指标。枣阳市、洪山区、沙市区得分排在最后3名,其中枣阳市、洪山区得分高于60分,评定为合格;沙市区得分低于60分,评定为不合格,扣减15公顷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其余县(市、区)为合格。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被评定为优秀的地区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再创新的佳绩。全省各地要向被评定为优秀的地区学习,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认真落实“早教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执法监管模式,将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进而统筹好“保发展、保红线、保权益”三者的关系,为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