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宜昌市电梯安全监管月度分析报告
栏目:宜昌市质量监督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07-16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各分局,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各电梯维保单位、相关使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90号)精神,将电梯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落细、落实,严打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各分局,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各电梯维保单位、相关使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90号)精神,将电梯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落细、落实,严打实督,确保电梯安全,根据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局各分局、12365办公室和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的月度分析报告,现将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验情况

  2018年4月,湖北特检院宜昌分院共检验电梯811台,一次检验合格数量783台、一次检验合格率96.55%。

  检验涉及使用单位199家、维保单位47家,一次检验合格率100%的维保单位38家,一次检验合格率低于80%的维保单位2家;使用多台(>3台)电梯一次检验合格率低于80%,且检验不合格原因为(或包含)使用单位因素造成或与使用单位有直接关系的因素造成的使用单位2家。

  一次检验不合格涉及10家使用单位共28台电梯,已有4家使用单位共10台电梯整改复检合格,仍有6家使用单位共18台电梯未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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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期未整改已出具不合格报告或复检仍不合格电梯的分布情况

 

  区域

  

 

  受检单位

  

 

  维保单位

  

 

  当月检验数量

  

 

  一次不合格数量

  

 

  逾期未整改不合格

  

  或复检不合格数量

  

 

  高新区

  

 

  宜昌市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生世家)

  

 

  湖北必胜科技有限公司

  

 

  12

  

 

  6

  

 

  6(复检不合格)

  

 

  伍家岗区

  

 

  宜昌弘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伍家分公司(香山福久源)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10

  

 

  10

  

 

  5(不合格)

  

 

  伍家岗区

  

 

  宜昌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山福久源商业街)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23

  

 

  1

  

 

  1(不合格)

  

 

  伍家岗区

  

 

  宜昌市宇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鸿华SOHO时代)

  

 

  宜昌市菱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4

  

 

  1

  

 

  1(复检不合格)

  

 

  伍家岗区

  

 

  宜昌坤达物业有限公司(江临天下)

  

 

  宜昌顺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6

  

 

  3

  

 

  3(不合格)

  

 

  秭归县

  

 

  宜昌金城商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城广场)

  

 

  宜昌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3

  

 

  2

  

 

  2(不合格)

  

 

  (二)投诉举报情况

  4月份12365办公室共受理投诉举报22件,按投诉举报渠道分,12345市长热线派件12件、12365热线受理10件。被投诉举报的涉及16家使用单位,其中“山水华庭”同一问题同一天被5位业主分别投诉合计5次,“月亮湾”累计被投诉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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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环向比对及“红、黑榜”

  经过连续公示电梯安全监管月度分析报告和采取监管约谈措施,警示效应和各维保单位对维保作业质量的重视程度得到有效提升,对电梯相关问题、隐患电梯的处理沟通方式、处置措施、整改途径等渠道进一步明晰,一次检验合格率得到有效稳定,已连续第三个月稳定在95%以上,一次检验合格率100%的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均稳定在较高水平,一次检验合格率低于80%的维保单位稳定在最低值。

  本月维保单位红榜

 

  维 保 单 位

  

 

  一次检验合格率

  

 

  累计上榜次数

  

 

  湖北鸿达电气有限公司

  

 

  100%

  

 

  6

  

 

  宜昌市宜菱电梯有限公司

  

 

  100%

  

 

  6

  

 

  宜昌福达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100%

  

 

  6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100%

  

 

  6

  

 

  湖北中巨电梯有限公司

  

 

  100%

  

 

  5

  

 

  湖北奥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

  

 

  5

  

 

  湖北宇彩电梯有限公司

  

 

  100%

  

 

  5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100%

  

 

  5

  

 

  湖北楚唯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5

  

 

  湖北广财电梯有限公司

  

 

  100%

  

 

  4

  

 

  湖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

  

 

  100%

  

 

  4

  

 

  湖北宜达电梯有限公司

  

 

  100%

  

 

  4

  

 

  湖北国贸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100%

  

 

  4

  

 

  湖北立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4

  

 

  宜昌中迅电梯有限公司

  

 

  100%

  

 

  4

  

 

  宜昌菱重电梯有限公司

  

 

  100%

  

 

  4

  

 

  宜昌市立泰电梯有限公司

  

 

  100%

  

 

  4

  

 

  宜昌速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4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100%

  

 

  4

  

 

  长阳安和电梯维保服务有限公司

  

 

  100%

  

 

  4

  

 

  上海爱登堡电梯(宜昌)有限公司

  

 

  100%

  

 

  4

  

 

  湖北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4

  

 

  武汉市现代电梯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100%

  

 

  4

  

 

  湖北斯译电梯有限公司

  

 

  100%

  

 

  3

  

 

  宜昌奥通电梯有限公司

  

 

  100%

  

 

  3

  

 

  宜昌柏鑫科技有限公司

  

 

  100%

  

 

  3

  

 

  宜昌市怡和机电有限公司

  

 

  100%

  

 

  3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100%

  

 

  3

  

 

  武汉德富电梯有限公司

  

 

  100%

  

 

  3

  

 

  宜昌捷特机电有限公司

  

 

  100%

  

 

  2

  

 

  宜昌蒂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00%

  

 

  2

  

 

  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

  

 

  100%

  

 

  2

  

 

  宜昌海菱电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00%

  

 

  1

  

 

  本月维保单位黑榜

 

  维 保 单 位

  

 

  一次检验合格率

  

 

  累计上榜次数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79.63%

  

 

  1

  

 

  湖北必胜科技有限公司

  

 

  64.71%

  

 

  1

  

 

  本月使用单位黑榜

  注:检验不合格原因为(或包含)使用单位因素造成或与使用单位有直接关系的因素造成。

 

  使 用 单 位

  

 

  一次检验合格率

  

 

  区 域

  

 

  宜昌市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民生世家)

  

 

  50.00%

  

 

  高新区

  

 

  宜昌弘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伍家分公司(香山福久源)

  

 

  0%

  

 

  伍家岗区

  

 

  二、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1、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既有维保单位的问题也有使用单位的问题,按问题解决途径分为三类。

  (1)应该由使用单位解决的问题,包括:机房内照明损坏;救援通道有障碍物等不符合安全标准;底坑内有过人空间;安全技术档案不全;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备持证安全管理人员等。

  (2)维保单位应协助、配合使用单位解决的问题,包括:曳引轮轮槽严重磨损,曳引钢丝绳磨损、锈蚀、断股,应更换;未设轿顶机械锁定装置;盘车轮电气验证装置缺失;轿厢内紧急照明无效;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超标;对重与缓冲器最大允许垂直距离未标明,对重块无快速识别数量的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不完善等。

  (3)应该由维保解决的问题,包括:曳引机渗油 (制动闸瓦工作面上有油污);对重缓冲器开关无效;紧急松闸无效,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无效;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无效;上行超速保护试验不具备试验条件;对重-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无法验证;底坑内有杂物;自检报告与现场检验不附符合要求等。

  2、本月被投诉举报的主要为住宅小区,反映的问题集中在:故障频发、故障困人、停运时间长等。

  (二)原因分析

  1、维保单位未履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守法意识淡漠,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严重不到位,质量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转,未对更新后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组织宣贯;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日常维护保养、限速器校验、制动试验和年度自行检查工作;对明显存在的不符合项,未对其采取调整、更换、校验等措施进行整改,使电梯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建立有效的维保、检验工作质量考核机制;对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未及时告知使用单位予以整改或未协助、配合使用单位予以整改;对因停电引发同一单位多台电梯同时困人的应急预案考虑不充分,安排的救援人员不足,造成救援人员虽然到场,但救援工作仍不及时的现象;对底坑未做防潮处理的电梯,未充分考虑底坑积水、潮湿易造成电器元件腐蚀,引发电梯故障的影响,在制定维保计划和方案时,未增加底坑电器元件的检查内容,未制定特殊天气(暴雨天气、梅雨季节)隐患排查相关措施;电梯维保、修理停运期间,未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公示进度安排和停运时间,缺少与使用者有效的沟通,引起乘客被困,造成顾客满意度不足。

  2、使用单位未履行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管理意识淡薄,对所用电梯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安全技术档案也是电梯的重要组成部分)未进行确认和公示(张贴《电梯使用标志》);未制定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主观认为只要签订维保合同就万事大吉,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均由维保单位负责的错误理念;未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度自行检查活动履行监督责任;未认真组织开展定期自行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或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未制定特殊天气(强降雨天气、梅雨季节等)隐患排查相关措施;对特殊原因引发多台电梯同时困人的应急预案考虑不充分,联系维保单位安排的救援人员不足,造成救援人员虽然到场,但救援工作仍不及时的现象;应急值守人员安排不足,有应急呼叫而无人接听,造成被困乘客心理恐慌和救援不及时;电梯维保、修理停运期间,未督促维保单位落实维保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公示进度安排和停运时间,管理、服务理念缺失。

  3、本月的电梯故障频发、故障困人、停运时间长等问题投诉较多。经我局监管人员核查,“江南星城”、“宏信·公园里”因底坑未做防潮处理,遇暴雨、梅雨或地质等因素底坑长期潮湿或积水,导致减速开关接头腐蚀,线路接触不良造成。“月亮湾”应急值守仅安排1人,在乘客被困通过轿厢内五方通话呼叫救援时,该名值班人员正好上卫生间去了,造成被困乘客呼叫救援无人应答,引起被困乘客心理恐慌和救援不及时。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需要修理,物业为确保乘客安全才会将电梯停运,而修理经费需动用房屋维修资金或由业主共同出资来解决,在修理经费筹措过程中,部分业主不是很积极配合,造成电梯停运时间过长。

  4月25日,“某某小区”5位业主分别投诉4月5日该小区9#楼左边电梯“掉层”,经调取该台电梯控制系统4月4日至4月7日的故障信号记录,仅在4月6日出现“检修状态”的信号记录,而“检修状态”是维保人员进行维保工作时留下的记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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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乘客使用不当或不文明行为增加电梯故障。新房交收装修高峰期间,乘客电梯运送装潢材料、建筑垃圾等货物,经常发生电梯超载,搬运货物或保洁时人为长时间强制阻挡电梯门动作,散落的沙石建筑垃圾等污损光幕致使电梯门动作不正常等,均会导致电梯故障。“某某小区”故障频发的原因,经反复查找,竟然是口香糖残余物粘在光幕上未清理干净造成。

  5、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直接加剧投诉举报率。物业公司对电梯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使用宣传不到位,部分小区电梯故障频发得不到根本解决,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或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还存在其它纠纷等因素叠加,导致部分业主捏造、蓄意夸大电梯故障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拒缴物业费等,使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物业公司更是疏于对电梯的安全管理,形成恶性循环,增加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由市局特监科组织对本月一次检验合格率低于80%的维保单位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施工质量主体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规定,报请发证机关注销其《许可证》。继续与住建部门沟通,构建畅通住房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辖区监管部门应组织对本月“黑榜”中的2家使用单位进行约谈,对检验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和投诉举报问题未解决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电梯安全监管,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住宅小区、公众聚集场所监督检查,加强电梯安全宣传工作。对矛盾纠纷较深的住宅小区,要联系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介入,了解分析情况,积极协调化解问题,保障电梯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得到落实。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电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维保单位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维保质量和处理隐患的能力水平,建立以质量为先导、服务能力优先的市场竞争机制,扭转电梯维保市场低价恶性竞争、无序竞争的困局,大力提升我市电梯使用管理水平和维护保养质量。

  (四)检验机构要加强电梯检验质量控制,建立检验质量追溯机制,着力提升检验把关能力,对外地取证在宜开展维保工作,未按规定在监察机构备案的,应不予受理检验,并及时报告监察机构。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时效性,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书面报告辖区监管部门。同时配合监管部门对维保质量的监督检查,以保障电梯安全稳定的运行。

  (五)使用单位要切实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梯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电梯运行日常巡视和特殊天气的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落实应急值守的有效性,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组织、监督并配合电梯日常维保单位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发现电梯事故隐患或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对底坑未进行防潮处理的,要积极联系开发商或业委会,尽快予以协助解决,消除隐患源,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建立特殊天气的隐患排查措施;应积极引入视频监控等装备对电梯运行进行过程监控,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发生“困人”故障后,要全面了解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告知维保单位安排救援人员,等待救援时,要与被困乘客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心理疏导,事后要将故障原因排查及修复情况反馈给被困乘客,消除乘客的恐慌心理;新房交收装修高峰期间,物业公司、维保单位要加强安全、正确使用电梯的宣传,提升电梯是业主共有财产,爱惜电梯、监督正确使用电梯人人有责的意识,强化与业主的沟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六)维保单位要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保活动,切实开展年度自行检查并如实、规范地记录,加强维保人员、质检人员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培训教育,建立有效的维保、检验质量考核机制;要认真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维保计划和方案,对底坑未做防潮处理的,要增加维保检查、调试内容;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建立特殊天气专项排查制度,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通报使用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对由于使用单位原因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的,维保单位要及时报告辖区监管部门;要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值守,接到“困人”或其它故障通知,要全面了解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和排除故障,防止引发事故,故障消除后,要将故障原因、修复情况及时反馈给使用单位,并配合使用单位做好与乘客的解释、沟通工作;要积极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使用单位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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