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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介入 湖北专员办督导地方预决算公开
栏目:湖北省财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2-12 加入收藏
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预决算公开管理工作要求,湖北专员办主动作为,提前介入,联合湖北省财政厅在全省财政系统相关会议上通报情况,提出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湖北专员办近年来组织开展了三次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发现各地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在财政部发布的全国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湖北省的排名处在比较靠后的位置。因此,湖北专员办专门到湖北省财政厅商议,建议财政厅切实重视。财政厅专门发文强调部署,要求省直各预算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总结反思,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公开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公开数据的核对和填报工作,为高质量完成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提高预决算公开规范性水平,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湖北专员办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规定下发处理决定,同时还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现场督导等方式,跟踪整改落实,促进规范管理。重点规范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及时性。关注政府预决算是否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二是完整性。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三是细化程度。关注是否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四是公开方式。关注是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五是真实性。关注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公开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政策办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当中的“八项支出”类级科目等,是否公开透明理财,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数据填报工作结束后,湖北专员办将按照财政部要求,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核实结果将作为财政部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评价打分的依据,对核对数据不实的实行双倍扣分,对严重弄虚作假的,扣分系数将进一步加大。财政部形成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后,将向社会公布。对于核实发现的问题,湖北专员办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和现场督导方式,督促整改到位;需追究责任的,将移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处理。 (宗禾)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预决算公开管理工作要求,湖北专员办主动作为,提前介入,联合湖北省财政厅在全省财政系统相关会议上通报情况,提出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预决算公开工作水平。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湖北专员办近年来组织开展了三次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发现各地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在财政部发布的全国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湖北省的排名处在比较靠后的位置。因此,湖北专员办专门到湖北省财政厅商议,建议财政厅切实重视。财政厅专门发文强调部署,要求省直各预算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总结反思,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公开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公开数据的核对和填报工作,为高质量完成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为提高预决算公开规范性水平,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湖北专员办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规定下发处理决定,同时还采取召开专题座谈会、现场督导等方式,跟踪整改落实,促进规范管理。重点规范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及时性。关注政府预决算是否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二是完整性。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三是细化程度。关注是否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四是公开方式。关注是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五是真实性。关注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公开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政策办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当中的“八项支出”类级科目等,是否公开透明理财,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数据填报工作结束后,湖北专员办将按照财政部要求,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核实结果将作为财政部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评价打分的依据,对核对数据不实的实行双倍扣分,对严重弄虚作假的,扣分系数将进一步加大。财政部形成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后,将向社会公布。对于核实发现的问题,湖北专员办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和现场督导方式,督促整改到位;需追究责任的,将移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处理。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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