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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北省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财政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会〔2022〕22号)精神,为树立会计行业先进典型,凝聚行业奋进力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在湖北省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研及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会计事务管理的人员。财政部门和中央在鄂单位副厅(局)级(含)以上的人员、以往获得过“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推荐。二、推荐名额财政部此次分配我省候选人名额共4名。各市州级财政部门择优向省财政厅推荐候选人1名(不含会计师事务所),中央在鄂、省直单位、部(省)属高校择优向省财政厅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申报人员的审核推荐工作,择优向省财政厅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省财政厅按照推荐程序组织评审确定上报财政部。三、推荐条件推荐对象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理财,模范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积极参加本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为制定发展战略、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二)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效果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范围内推广应用的;(三)长期工作在会计岗位第一线或长期工作在艰苦边远地区,在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等方面业绩突出的;(四)在保护国家和公共财产,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财经纪律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五)在会计理论研究、教书育人方面卓有建树,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为构建我国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会计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六)在办理注册会计师业务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努力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为行业改革与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七)在从事会计管理工作中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为提升我国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完善我国会计人员知识能力结构、推进我国会计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八)除上述条件以外在会计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人员,不得推荐。本人所在单位在最近3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也不得推荐。四、推荐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一)推荐人选各市州级财政部门、有关单位、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接到本通知后,应采取适当方式推荐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对拟推荐对象,应征求其所在单位行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如纪检、监察、财税、国有资产管理、证券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意见。各有关单位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范围内对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二)报送材料向省财政厅报送的推荐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反映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字数控制在3500字以内。3.相关材料。包括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推荐单位公文(推荐函)、征求行使监管职责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公示情况等。所有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省财政厅。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应单独装订。电子版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三)组织评审省财政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委对所有推荐对象进行评审,遴选出我省拟推荐候选人。(四)公示上报省财政厅对拟推荐候选人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五、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财政部门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发动,并争取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各界的支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会计人员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各市州级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活动。联 系 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王世林联系电话:027-67818635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邮政编码:430071电子邮箱:kjc6781@163.com附件: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湖北省财政厅2022年7月12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附件: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doc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财会〔2022〕22号)精神,为树立会计行业先进典型,凝聚行业奋进力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湖北省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研及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会计事务管理的人员。

财政部门和中央在鄂单位副厅(局)级(含)以上的人员、以往获得过“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推荐。

二、推荐名额

财政部此次分配我省候选人名额共4名。各市州级财政部门择优向省财政厅推荐候选人1名(不含会计师事务所),中央在鄂、省直单位、部(省)属高校择优向省财政厅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申报人员的审核推荐工作,择优向省财政厅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

省财政厅按照推荐程序组织评审确定上报财政部。

三、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理财,模范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积极参加本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为制定发展战略、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

(二)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效果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范围内推广应用的;

(三)长期工作在会计岗位第一线或长期工作在艰苦边远地区,在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等方面业绩突出的;

(四)在保护国家和公共财产,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财经纪律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五)在会计理论研究、教书育人方面卓有建树,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为构建我国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会计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办理注册会计师业务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努力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为行业改革与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

(七)在从事会计管理工作中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为提升我国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完善我国会计人员知识能力结构、推进我国会计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

(八)除上述条件以外在会计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人员,不得推荐。本人所在单位在最近3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也不得推荐。

四、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

(一)推荐人选

各市州级财政部门、有关单位、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接到本通知后,应采取适当方式推荐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对拟推荐对象,应征求其所在单位行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如纪检、监察、财税、国有资产管理、证券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意见。各有关单位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范围内对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

(二)报送材料

向省财政厅报送的推荐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2.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反映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字数控制在3500字以内。

3.相关材料。包括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推荐单位公文(推荐函)、征求行使监管职责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公示情况等。

所有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省财政厅。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应单独装订。电子版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

(三)组织评审

省财政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委对所有推荐对象进行评审,遴选出我省拟推荐候选人。

(四)公示上报

省财政厅对拟推荐候选人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所在单位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财政部门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发动,并争取相关部门和全社会各界的支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会计人员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各市州级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活动。

联 系 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王世林

联系电话:027-67818635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

邮政编码:430071

电子邮箱:kjc6781@163.com

附件: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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