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栏目: 宜昌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6-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及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有效防范返贫和新致贫风险,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机制。一、工作目标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开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及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有效防范返贫和新致贫风险,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四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提前发现和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户,加强监测和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减少返贫致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对象

  (一)对象范围: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其中2020年人均收入未稳定达到4000元的脱贫不稳定户,人均收入未稳定达到5000元的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

  (二)对象规模:对监测对象实行动态调整,出现风险的纳入监测,风险解除的退出监测。监测规模一般保持为当地建档立卡总人口的5%左右,深度贫困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0%。

  (三)确定程序: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县直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梳理上报监测对象预警信息,由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在系统权限未开放前,先用台账管理)。

  三、监测内容

  从“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家庭收入、家庭支出三个方面,对监测对象开展常态监测。

  (一)两不愁三保障监测。一看一日三餐是否吃饱,是否有能力购买米、面、肉、油、蔬菜等基本食材;二看一年四季是否有换季衣服、被褥;三看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等基本生活条件是否稳定达标;四看是否有突发灾害导致房屋受损,存在安全隐患或无房居住现象;五看是否持续享受基本医疗政策,患大病能否及时得到救助;六看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及其他因学致贫(因贫失学辍学)现象;七看是否有因突发疾病、事故等造成主要劳动力缺失,家庭负债较重等返贫或致贫风险。

  (二)收入监测。一看有劳动力家庭务工就业、发展产业等是否因产业失败、疫情影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不稳定。二看无劳动力家庭政策兜底保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因疫情、因病、因学等家庭负担过重而保障不足。

  (三)支出监测。一看生产支出能否顺利回本;二看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能否承担;三看债务能否有序偿还(包含扶贫小额信贷);四看是否出现因病、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导致存在致贫或返贫风险。

  四、监测方法

  (一)村一级监测。村“两委”统筹,确定1名村内预警信息员,明确“第一书记”、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常态监测包保责任,通过入户帮扶、日常走访、电话联系、班子例会等形式,掌握和研判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对存在风险的户,由监测包保责任人据实填写《防返贫致贫监测情况表》(附件1),报村“两委”会议评审,评议结果当月月底前上报乡镇扶贫攻坚办。

  (二)乡镇二级监测。次月5日前,乡镇扶贫攻坚办汇总村级监测报表,梳理归纳返贫致贫风险,会同乡镇民政办、城建办、农业农村办、卫教办等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形成初步帮扶建议。对重点存疑户,由乡镇扶贫攻坚办商联村镇干部组织调查核实和修改帮扶建议。帮扶建议经乡镇党委审批后,在镇、村公示5天,当月20日前上报县扶贫攻坚办。

  (三)县级三级监测。各县(市、区)扶贫攻坚办结合国网系统数据分析结果和乡镇防返贫致贫监测报表,完善县级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信息库,在当月底前确定监测对象,并以《返贫致贫对象预警告知书》(附件2)的形式,反馈给所在乡镇、驻村工作队和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所在乡镇、驻村工作队和县直相关部门应自收到《预警告知书》3个月内,将各自履职监测帮扶情况书面报县扶贫攻坚办核查销号。同时,县扶贫攻坚办将预警告知单位的监测帮扶结果纳入年度扶贫考核内容,结合脱贫攻坚日常督查暗访、电话访谈,加强对监测对象抽查,确保监测对象确定及时精准、帮扶措施落地见效。

  五、帮扶措施

  坚持“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行县直部门和乡镇双线交办,根据不同群体、不同类型,因户因人精准落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措施。

  (一)对标重扶。对照现行脱贫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极贫重扶。对出现愁吃愁穿的监测对象,实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饮水达不到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基本安全标准的监测对象,落实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措施,确保饮水安全有保障。对因学、因病支出骤增可能失学辍学、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的监测对象,加大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力度,确保不因学因病返贫致贫。对因灾或年久失修等形成危房的监测对象,及时纳入改造范围,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确保其不住危房。

  (二)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三)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以工代赈等方式,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积极安置监测对象就业。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

  (四)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因疫情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通过监测和帮扶后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六)其他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探索建立防贫保险机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保险,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消费扶贫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助困。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扶贫攻坚办要高度重视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统筹落实好县级主体责任,做好调查核实、信息录入、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等工作。乡村两级定期开展走访摸排,严格认定程序,抓好帮扶政策实施。各级扶贫、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筛查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市扶贫办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开展暗访督查,督促将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措施落地落实。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扶贫攻坚办要结合实际,提前谋划,主动作为,认真研究部署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加大落实力度。县镇村一月一研究,分解任务,形成合力,确保监测扎实、帮扶过硬,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

  (三)强化落实。市、县扶贫攻坚办将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内容之一。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应纳未纳、应帮未帮,严重影响脱贫成效工作的,视情况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要加强工作统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减轻负担。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扶贫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用好“四类人员”台账,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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