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活禽屠宰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栏目: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6-24
一、实施依据和背景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委、省政府于2019年12月2日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9〕24号),明确提出“强化家禽产品检验检疫,推行家禽产品冰鲜上市和禁止活禽市场交易”的管理要求。2020年3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

  一、实施依据和背景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委、省政府于2019年12月2日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9〕24号),明确提出“强化家禽产品检验检疫,推行家禽产品冰鲜上市和禁止活禽市场交易”的管理要求。2020年3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20〕6号),明确提出“整治农贸市场活禽交易行为”。市政府2019年12月3日《宜昌市城区菜市场管理办法》(宜府发〔2019〕24号)第18条,明确规定“菜市场实行‘冷链配送、冰鲜销售’的经营模式,禁止宰杀和交易活禽”。为此,市畜牧兽医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根据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纪要(〔2019〕18号)精神,联合制定了《宜昌市城区活禽屠宰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1.《方案》管理对象有哪些?

  《方案》管理对象主要是指宜昌市城区内从事活禽交易、屠宰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概括为城区菜市场、商店、超市、餐馆、酒店、宾馆、学校、集体伙食单位及烧卤腊味加工企业等公共场所。《方案》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等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供人类食用的家禽,不包括经过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禽类。禽产品是指未经加工的禽胴体、肉、脏器、头、皮、血液等。

  2.《方案》管理实施的行政区域范围包括哪些?

  《方案》确定的实施范围主要是指城区的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和夷陵区小溪塔主城区。

  3.宜昌城区哪些地方和场所禁止活禽交易、屠宰行为?

  按照《方案》规定,下列场所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屠宰行为:菜市场、商店、超市、餐馆、酒店、宾馆、学校、集体伙食单位及烧卤腊味加工企业等公共场所,以及马路市场和菜市场外占道经营活动。只能由具有活禽屠宰资质的屠宰厂向以上地方和场所供应冰鲜禽肉产品。

  4.限制活禽交易、屠宰行为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全市范围内的养殖企业(场户)、活禽交易市场商户不得向宜昌城区菜市场、商店、超市、餐馆、酒店、宾馆、学校、集体伙食单位及烧卤腊味加工企业等公共场所及单位、禽产品食用者销售活禽。

  5.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屠宰后,是否设置了家禽集中屠宰厂?

  答:目前,宜昌市城区设立有1家活禽集中屠宰厂,即湖北民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活禽屠宰厂,该厂主要负责城区的活禽集中屠宰和禽肉产品市场供应。该厂严格落实厂方活禽屠宰检验、官方兽医驻场检疫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禽产品一只一脚标、凭动物检疫合格证出厂、冷链配送制度,为广大市民提供放心、优质、安全的冰鲜禽肉产品。该厂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金巴岭路9号,业务经理:阮吉鸿,办公电话:6362188,手机号码:15997569218。同时,宜昌市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家禽屠宰场屠宰的禽类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并证明齐全的冷鲜(冻)禽产品也可供广大市民选择、购买。

  6.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屠宰后,市民在哪些地方可以购买到冰鲜禽肉产品?

  宜昌城区禽肉产品消费者可以到城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大中型超市的禽肉产品经营店买到冰鲜禽肉产品。消费者在购买整只禽肉产品时,要注意检查禽产品的脚爪部是否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制的印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字样的一次性脚标(环),该标志标识不可重复使用,同时查验经营单位(户)是否有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于被分割后的禽产品,且有独立包装的,要注意检查包装上是否有蓝色椭圆形的“动物检疫合格”标签。

  7.城区市民消费者如何购买活禽进行现场宰杀?

  对于市民消费者购买活禽进行现场宰杀的个性消费需求,湖北民大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活禽屠宰厂可为市民提供现场宰杀活禽服务。该厂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金巴岭路9号,业务经理:阮吉鸿,办公电话:6362188,手机号码:15997569218。

  8.监管部门对菜市场禽肉产品经营商户有哪些管理要求?

  城区菜市场禽肉产品经营商户销售的禽肉产品,应当来自具有活禽屠宰资质的屠宰厂,产品应附有官方兽医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禽肉胴体脚爪部加挂有动物检疫脚标(环)。

  9.市民在菜市场、马路市场发现违法违规屠宰活禽行为,应该如何进行举报?

  市民在菜市场内发现违规交易、屠宰活禽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5。

  市民发现马路市场和菜市场外占道交易、屠宰活禽行为,可向城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9。

  对于发现的其它违法违规活禽屠宰行为,市民可向市畜牧兽医中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909620,6909426。

  10.对违法违规屠宰活禽行为,监管部门如何进行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和城管部门、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及时对市民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的宜昌城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交易、屠宰活禽行为线索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涉嫌违法线索为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禽及禽产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进行查处;涉嫌占道经营的,由城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涉嫌农(集)贸市场(超市)内屠宰活禽违反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市畜牧兽医中心负责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宜昌市商务局编印

  相关文件:http://xxgk.yichang.gov.cn/show.html?aid=1&id=2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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