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解读
栏目: 兴山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12-21
一、起草背景一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在征地方面最大变化是程序。土地管理法修改之前是先批后征,有了土地批文才能启动征地程序,土地管理法修改之后是先征后批,和大部分农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后才能组卷报批。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

  一、起草背景

  一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在征地方面最大变化是程序。土地管理法修改之前是先批后征,有了土地批文才能启动征地程序,土地管理法修改之后是先征后批,和大部分农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后才能组卷报批。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

  二是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2019年11月1日调整。综合地价标准进行了调整,相关附属物价格标准要做相应调整。最大变化是不在区分土地类型、倍数和系数。同一区片不论是耕地、林地、荒地其土地价值是相同的。这将导致征地成本大幅度上升,尤其是林地和荒地。

  三是政府7号令《兴山县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即将于2020年3月1日到期,急需要制定新的补偿标准。

  二、前期工作

  一是政府办组织召开了碰头会,明确了任务分工。具体由司法局负责文本汇总起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青苗和成片园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的制定,住建局负责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装饰装潢补偿标准的制定,农业农村局负责零星果木补偿标准的制定,林业局负责零星经济林木补偿标准的制定。

  二是起草专班拿出初稿后,四龙县长主持召开了专题征求意见会,邀请了古夫、峡口、昭君、榛子四个乡镇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邀请了铁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

  三是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要求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邀请了法律、征地实务、造价咨询、审计等方面专家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修改意见。

  四是组织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了8名乡镇政府代表、8名村集体代表、8名普通农户代表,2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部分行政单位代表,对草案进行了听证。

  五是形成草案之后书面征求了8个乡镇、25个政府组成部门和编办等单位的意见。

  六是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要求开展了廉洁性评估、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完成以上程序后,形成了《兴山县集体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草案)。

  三、最终结果

   本办法已经兴山县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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