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湖北省民宗委在武汉举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培训会,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集中讨论修改会议精神宣讲提纲,安排部署在全省开展会议精神学习宣讲活动。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红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宗委二级巡视员段绪光主持会议,政法处负责人就宣讲提纲制定情况作说明。
吴红娅要求,深入学习宣讲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在全省掀起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热潮。一要推动会议精神学习“三个纳入”,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教学计划,纳入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内容。二要确保学习宣讲活动实现“三个全覆盖”,即民委委员单位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覆盖,各级统战、民宗系统干部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全覆盖,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全覆盖。三要切实落实分级宣讲培训责任,重点抓好县(市、区)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主体班、统战和民宗系统干部、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宣讲。四要加强宣讲员队伍建设,创新宣讲方式,努力提升学习宣讲工作质效,不断推动会议精神学习宣讲工作走深走实。
吴红娅强调,各级民宗部门学习宣讲工作要务求时效,要以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基层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方向,在转变思想观念、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工作水平上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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