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起草背景。为贯彻落实长江禁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宜昌市先后发布禁捕通告,明确城区江段实行全面禁捕。根据宜昌市城区禁捕工作推进情况,急需出台有奖举报制度,来规范城区举报非法捕捞奖励工作,发动群众力量,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二)起草依据。
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沿江各省(直辖市)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
二、起草过程
2020年7月,宜昌市农业农村局经过广泛调研,听取市民、渔民、环保志愿者等各类人群和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参照长航公安落实举报非法捕捞犯罪奖励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宜昌市打击非法捕捞实际情况,多次修改后形成。
三、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城区水域举报非法捕捞行为给予奖励的通告》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举报范围及内容。宜昌城区禁捕水域内一切违反禁捕要求的生产性垂钓和捕捞违法行为;其他公共水域采用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绝户网”等方式实施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是奖励方法。奖励标准是参照《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落实举报非法捕捞犯罪奖励制度实施办法》制定的,依据举报案情的大小,分为一般案情、较大案情、重大案情、特别重大案情四类,对应分别奖励人民币200、1000、2000、3000元。同时规定了不予奖励的六种情形。
第三部分是相关要求。重点说明了奖励线索的认定、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泄露、奖金发放的途径。
第四部分是举报电话。公布了市渔政监察支队的举报电话为1317708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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