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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实施“选育管励”全链条路径 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7-22 加入收藏
为打造革命化、职业化、社会化、专业化、年轻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宜昌市民政局着重从“选”“育”“管”“励”四个方面健全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着力破解社区队伍专业能力不强、结构不优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选优配强队伍力量。高规格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实社区的实施意见》《社区治理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制定宜昌市社会工作人才专项引育行动计划,3年引进1000名优秀社工加入宜昌基层治理队伍。自2022年起社区工作者招聘时,学历要求不低于大专,同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50%。举办2022年“千企百校行”高校巡回招聘社工专场活动,线上线下共1941人报名。根据服务人口规模和地域范围,结合城市社区布局优化调整合理配备社区工作者2756人。打造培育提能平台。建强培训基地。依托宜昌市委党校,建立宜昌市社区干部学院,围绕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能力举办培训班10余场次,2022年7月起每月举办宜昌市新时代社区大讲堂,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全覆盖常态化业务培训制度。推进全员持证。每年下发《关于全力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强力推动社区工作者全员报考,2021年报考人数位居全省同等市州第一,连续8年开展考前辅导培训累计培训2200多人次,目前城市社区工作者持证率达31%,年底有望达50%。强化轮训培养。安排年度专项经费,建立数字化政策知识库,开展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全员培训、街道常态化培训,落实培训全覆盖和培训时长要求。建立优秀社区书记外训阵地,分批组织前往省内(武汉、鄂州等)和省外(杭州、上海、南京、成都等)实地考察调研。健全履职管理机制,严格事项准入。印发《宜昌市社区(村)工作事项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宜昌市社区(村)依法履职、依法协助事项细化清单》,严格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严格履职管理。完善居委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制定《宜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拟定《宜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试行)》,建立社区工作者“岗在网格(小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机制,将持有社工证和居民满意度作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每年组织辖区居民进行开放式测评,居民满意度按不低于60%的权重量化计分,建立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开展提能行动。印发实施《宜昌市打造“社区客厅”七条措施》,通过拆柜台倒逼社区一人在岗全科能办,推行社区工作者“全岗通”,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强化激励关爱保障,提升工资待遇。制定《宜昌市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指导意见(试行)》,市级财政投入1.05亿元完成“四岗十八级”薪酬套改。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按照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并保障到位。同步对获得“社会工作”在职学历的社区工作者,按照专科2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拓宽职业通道。事业单位定期拿出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岗位,专项招聘在社区服务一定工作年限、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完善福利保障。为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组织定期体检疗养,开展最美社区工作者选树等活动,加大在评先表彰中社区工作者的比例。近三年来共推荐参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社区工作者210余人次。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为打造革命化、职业化、社会化、专业化、年轻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宜昌市民政局着重从“选”“育”“管”“励”四个方面健全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着力破解社区队伍专业能力不强、结构不优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选优配强队伍力量。高规格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实社区的实施意见》《社区治理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制定宜昌市社会工作人才专项引育行动计划,3年引进1000名优秀社工加入宜昌基层治理队伍。自2022年起社区工作者招聘时,学历要求不低于大专,同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50%。举办2022年“千企百校行”高校巡回招聘社工专场活动,线上线下共1941人报名。根据服务人口规模和地域范围,结合城市社区布局优化调整合理配备社区工作者2756人。

打造培育提能平台。建强培训基地。依托宜昌市委党校,建立宜昌市社区干部学院,围绕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能力举办培训班10余场次,2022年7月起每月举办宜昌市新时代社区大讲堂,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全覆盖常态化业务培训制度。推进全员持证。每年下发《关于全力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强力推动社区工作者全员报考,2021年报考人数位居全省同等市州第一,连续8年开展考前辅导培训累计培训2200多人次,目前城市社区工作者持证率达31%,年底有望达50%。强化轮训培养。安排年度专项经费,建立数字化政策知识库,开展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全员培训、街道常态化培训,落实培训全覆盖和培训时长要求。建立优秀社区书记外训阵地,分批组织前往省内(武汉、鄂州等)和省外(杭州、上海、南京、成都等)实地考察调研。

健全履职管理机制,严格事项准入。印发《宜昌市社区(村)工作事项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宜昌市社区(村)依法履职、依法协助事项细化清单》,严格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严格履职管理。完善居委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制定《宜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拟定《宜昌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试行)》,建立社区工作者“岗在网格(小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机制,将持有社工证和居民满意度作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每年组织辖区居民进行开放式测评,居民满意度按不低于60%的权重量化计分,建立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开展提能行动。印发实施《宜昌市打造“社区客厅”七条措施》,通过拆柜台倒逼社区一人在岗全科能办,推行社区工作者“全岗通”,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

强化激励关爱保障,提升工资待遇。制定《宜昌市城区社区工作者薪酬指导意见(试行)》,市级财政投入1.05亿元完成“四岗十八级”薪酬套改。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按照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并保障到位。同步对获得“社会工作”在职学历的社区工作者,按照专科2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拓宽职业通道。事业单位定期拿出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岗位,专项招聘在社区服务一定工作年限、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完善福利保障。为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组织定期体检疗养,开展最美社区工作者选树等活动,加大在评先表彰中社区工作者的比例。近三年来共推荐参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社区工作者21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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