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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民政局出台《鄂州市社会工作四级体系工作指引》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7-27 加入收藏
近日,为提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运行水平,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促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发展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12号)文件精神,鄂州市民政局结合全市实际制订《鄂州市社会工作四级体系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了工作任务。2022年在全市启动建设社会工作四级服务体系并实现全覆盖(至少实现乡市、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2023总结交流社会工作四级服务体系工作经验,完善“五社联动”服务机制、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成效,社会工作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指引》明确了四级职能。明确了市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四级职能,厘清了工作层级,确保规范化运营。《指引》明确了制度建设。明确了社工站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志愿者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场地管理、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八个方面的制度。《指引》明确了服务内容。明确了四级架构的服务内容,做到各司其职。通过细化社会工作四级内容,创新“五社联动”运作机制,在优化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的同时以社区专项基金和慈善综合体为资源抓手,充分动员居民群众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区治理,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指引》的出台对社工站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方面,共同缔造基层治理鄂州样板将起到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25个乡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达93%,下一步,鄂州市民政局将加快推进全市社工站建设,在完成今年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的任务上,加强对社工站建成运营过程的管理,实现社工站规范化建设,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近日,为提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运行水平,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促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发展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12号)文件精神,鄂州市民政局结合市实际制订《鄂州市社会工作四级体系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明确了工作任务。2022年在全启动建设社会工作级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至少实现乡市、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2023总结交流社会工作级服务体系工作经验,完善“五社联动”服务机制、社会工作服务成效,社会工作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指引》明确了四级职能。明确了市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四级职能,厘清了工作层级,确保规范化运营。

《指引》明确了制度建设。明确了社工站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志愿者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场地管理、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八个方面的制度。

《指引》确了服务内容。明确了四级架构的服务内容,做到各司其职。通过细化社会工作四级内容,创新“五社联动”运作机制,在优化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的同时以社区专项基金和慈善综合体为资源抓手,充分动员居民群众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区治理,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指引》的出台对社工站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方面,共同缔造基层治理鄂州样板将起到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25个乡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达93%,下一步,鄂州市民政局将加快推进全市社工站建设,在完成今年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的任务上,加强对社工站建成运营过程的管理,实现社工站规范化建设,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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