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发布拟列入省级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加入收藏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2021年度检查,并于2022年6月22日在省民政厅门户网上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告。在本次年检中,有91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未履行年检义务,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现以公告方式告知。社会组织对拟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联 系 人:卢志诚联系电话:027-50657562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拟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名单(文末下载)湖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2022年7月11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2021年度检查,并于2022年6月22日在省民政厅门户网上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告。

在本次年检中,有91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未履行年检义务,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现以公告方式告知。

社会组织对拟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人:卢志诚

联系电话:027-50657562

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拟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名单(文末下载)


湖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7月11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