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国食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鄂食药安委发〔2020〕10号)有关精神,经省民政厅党组研究,拟推荐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魏咀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魏剑英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民政厅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27-50657032)
湖北省民政厅人事处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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