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关于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8 加入收藏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食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鄂食药安委发〔2020〕10号)有关精神,经省民政厅党组研究,拟推荐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魏咀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魏剑英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民政厅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27-50657032)湖北省民政厅人事处2020年12月18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食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鄂食药安委发〔2020〕10号)有关精神经省民政厅党组研究,拟推荐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魏咀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魏剑英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民政厅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27-50657032)


湖北省民政厅人事处

2020年12月18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