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湖北省民政厅拟对47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栏目:湖北省民政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加入收藏
经查,湖北省钢铁物资商会、湖北省中德医学协会(详见附件)等47家社会组织未参加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年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11月上旬,本机关分别向以上社会组织登记的办公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寄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无人签收并退回送达回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其公告送达。以上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联系人:朱亮  联系电话:027-50657113特此公告。附件:47家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湖北省民政厅2020年12月11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经查,湖北省钢铁物资商会、湖北省中德医学协会(详见附件)等47家社会组织未参加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年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11月上旬,本机关分别向以上社会组织登记的办公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寄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无人签收并退回送达回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其公告送达。

以上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联系人:朱亮  联系电话:027-50657113

特此公告。

附件:47家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湖北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11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