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近期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53项。其中,取消41项、调整12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事项3项、申请人可自行开展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的事项6项、合并3项)。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附件: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目录
(53项)
2017年5月5日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