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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6 加入收藏
各位考生: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我省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如下: 1.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绿码、绿色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中高风险区所在市的人员不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还需持考点所在地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按要求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未满的,不得参加考试。3.请考生关注考点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考试信息,如有问题,可拨打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湖北省司法厅2021年11月16日附件:

各位考生: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我省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如下:

 1.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绿码、绿色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中高风险区所在市的人员不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还需持考点所在地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按要求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未满的,不得参加考试。

3.请考生关注考点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考试信息,如有问题,可拨打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湖北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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