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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名单》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加入收藏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1〕50号)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对各地各部门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严格审查、综合评审,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40个、“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50名、“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6个。现将《湖北省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5个工作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电话等方式向省普法办反映,并提供具体依据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7—87238556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邮编:430071电子邮件:hubeipufa@163.com附件:湖北省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名单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2021年9月30日附件:湖北省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名单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150号)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对各地各部门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经严格审查、综合评审,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40个、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50名、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6个。

现将《湖北省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930日至1012日(5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电话等方式向省普法办反映并提供具体依据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238556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

邮编:430071

电子邮件:hubeipufa@163.com

附件:湖北省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名单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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