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1〕50号)要求。按照申报名额分配和评选条件,经厅普法处党支部推荐,厅机关党委会研究同意,拟推荐史薇同志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10月8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对象如有意见,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厅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以便核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厅机关纪委陈支平,027-87230521。
厅机关党委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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