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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严三实”专题交流会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9 加入收藏
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省法教所、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省律师协会党委,厅机关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指导书》要求,为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开展,全面完成“六专一改”工作任务,拟于10月中旬举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严三实”专题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专题交流会召开时间拟定于10月中旬,会期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厅机关八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厅领导;省监狱局、省戒毒局政治部主任;厅各直属机构(单位)班子成员;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交流发言代表。  三、会议主题  以“知行合一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履职服务‘五个湖北’建设”为主题,重点谈个人学习践行“三严三实”的所学所思、所感所悟,具体谈谈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怎么解决问题的,为领导干部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提供启示和借鉴。  四、典型推荐  拟推荐9名典型代表进行专题交流发言。其中全省监狱系统4名(包括2名厅级干部,2名处级干部),全省戒毒系统2名(处级干部);厅机关、厅各直属机构(单位)3名。各监狱、戒毒单位参加专题交流的对象由省监狱局、省戒毒局负责推荐,厅机关、厅直属机构(单位)参加专题交流的对象由厅机关党委负责推荐。厅政治(警务)部择优选择专题交流对象和发言材料向省委组织部进行推荐。  五、会议议程  1.典型代表作专题交流发言。  2.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主持会议并作会议小结。  六、有关要求  1.交流发言材料不超过3000字,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各单位(部门)参加专题交流的代表名单、交流发言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厅政治(警务)部组宣处备案。  联系人:彭俊军      邮箱sft409@163.com  联系电话:027—87823497  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附件:

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省法教所、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省律师协会党委,厅机关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指导书》要求,为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开展,全面完成“六专一改”工作任务,拟于10月中旬举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严三实”专题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专题交流会召开时间拟定于10月中旬,会期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厅机关八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厅领导;省监狱局、省戒毒局政治部主任;厅各直属机构(单位)班子成员;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交流发言代表。

  三、会议主题

  以“知行合一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履职服务‘五个湖北’建设”为主题,重点谈个人学习践行“三严三实”的所学所思、所感所悟,具体谈谈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怎么解决问题的,为领导干部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提供启示和借鉴。

  四、典型推荐

  拟推荐9名典型代表进行专题交流发言。其中全省监狱系统4名(包括2名厅级干部,2名处级干部),全省戒毒系统2名(处级干部);厅机关、厅各直属机构(单位)3名。各监狱、戒毒单位参加专题交流的对象由省监狱局、省戒毒局负责推荐,厅机关、厅直属机构(单位)参加专题交流的对象由厅机关党委负责推荐。厅政治(警务)部择优选择专题交流对象和发言材料向省委组织部进行推荐。

  五、会议议程

  1.典型代表作专题交流发言。

  2.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主持会议并作会议小结。

  六、有关要求

  1.交流发言材料不超过3000字,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各单位(部门)参加专题交流的代表名单、交流发言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厅政治(警务)部组宣处备案。

  联系人:彭俊军      邮箱sft409@163.com

  联系电话:027—87823497

 

 

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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