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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司法厅2015年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24 加入收藏
厅党委中心组和厅机关各支部(党总支):  现将《省司法厅2015年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省司法厅2015年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省司法厅2015年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根据《省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2015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鄂直工办[2015]8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司法厅机关工作实际,现就省司法厅2015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2015年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围绕“新”字抓学习。按照“与时俱进之新、创新创举之新、唯物辩证之新、正本清源之新”的要求,深入开展“守、讲、树”和“三抓一促”专题教育活动,深刻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坚持“学风推动学习、专题解决问题、成果检验效果”,把理论学习的新成效转换为指导工作的新思路,为不断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理论保证,为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学习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注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深入学习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在贯彻落实上凝神聚焦发力。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五大原则、主要任务,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总目标以及重大任务。以思想大解放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三种意识”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正确的方法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扎实的作风推进改革,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学习以党章为主体的党规党法。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今年开展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以党章为主体的党规党法、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做法治型领导,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党员意识、规矩意识,落实“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求,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成为清醒人、明白人。  (四)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学习教育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工作实际,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真谛要义。党委中心组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科学内涵及其相互联系;深入宣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宣传阐释民族复兴“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实现路径和根本保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凝聚正能量,更好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五)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联系实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细化、具体化,注重思想观念的引领,注重行为规范的约束,注重日常工作的养成,着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讲道德、守规则、改陋习、提素质”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积极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下的、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机关文化,大力弘扬湖北优秀历史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和红色文化,坚定信心,凝魂聚气,攻坚克难,唱响向上、向善、向廉的正气歌。  (六)学习贯彻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牢牢把握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全面提升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扎实推进“法治湖北”、谱写好中国梦的湖北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实现全省政治政通人和、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七)学习贯彻新的《干部任用条例》。新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以程序为主线,贯穿原则,体现方法,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干部标准条件,规范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纪律和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链条。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熟练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确保做到规范行使选任用人权,切实把《干部任用条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努力把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八)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主动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的责任,落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把学习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习省委《实施办法》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积极开展“机关基层党建示范创新”活动。按照“一条主线、两个坚持、三型政党、四大能力、五项建设、八个方面”的部署,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九)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律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李鸿忠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关于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认真落实《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认真学习《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以高度自觉和实际行动把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十)学习市场经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业务等方面的知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业务知识和新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增强提能善政能力。关心时事政治,坚持收看中央新闻、焦点访谈、人民日报和民生热点,及时了解社会百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三、学习方式  (一)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厅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照总体安排,制定自学计划,认真学习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邀请领导专家或教授学者讲座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专家讲座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时预先设置好学习专题,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学出勤率不低于80%。每次集体学习要确定主题,提出讨论思考题,厅党委中心组成员都要准备发言提纲,并在学习会上发言,省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厅党委中心组集体研讨学习会。各支部(总支)每周安排1次半天集中学习活动,每月集体研讨学习交流1次,党员干部全年参学出勤率不低于90%。  (二)坚持基层调研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结合工作实际安排1-2次集中调研活动,分别由厅党委中心组成员带队,就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的建设和效能提升等方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思考、认真总结,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安排一次厅党委中心组理论研讨学习会,深入学习、深入思考,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工作的对策措施。  (三)坚持集中培训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在适当时候集中时间,举办厅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训,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党风廉政文化教育培训,党员发展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同时,将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适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进一步深化学习,提高效果。  (四)坚持撰写学习与学习交流相结合。厅党委中心组成员要通过学习,结合分管工作,深入调研,谈学习认识和体会,全年要撰写1-2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和《学习体会》文章。厅党委将根据各成员的学习情况,采取扩大学习方式,开展学习情况交流研讨活动和辅导讲座。  (五)坚持督促检查与学习通报相结合。党委中心组组长对成员的学习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厅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同时,及时厅党委和厅机关党委报送学习情况和成果。  四、学习措施  (一)紧扣主题,提高认识。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推进“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作为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参加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理论的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制度。充分发挥中心组龙头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把理论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个人自学、集体研讨、读书笔记、理论辅导、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学习考勤、检查通报、学习考核、学习档案等“十项制度”,努力把中心组学习打造成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的龙头和典范。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在积极采用专题讲座、主题发言、召开交流会、观看录像电教片、讲授党课等各种有效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现代媒体进行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全民阅读•书香机关”读书活动、干部在线学习、“长江讲坛”等活动,以中心组学习引领和推动厅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学习。   (四)联系实际,强化实效。把中心组学习与解决司法行政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干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把转变思想作风同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结合起来,努力在统揽全局上下功夫,在提高工作和决策水平上下功夫,不断加强个人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五)改进学风,转化成果。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省司法厅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围绕影响和制约我省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经常到基层和一线开展调研式学习,为形成重大决策提供依据,达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抓、真改,努力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科学的发展思路、正确的政策措施,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附件:

厅党委中心组和厅机关各支部(党总支):

  现将《省司法厅2015年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省司法厅2015年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中共湖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省司法厅2015年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根据《省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2015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鄂直工办[2015]8号文件要求,结合省司法厅机关工作实际,现就省司法厅2015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2015年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围绕“新”字抓学习。按照“与时俱进之新、创新创举之新、唯物辩证之新、正本清源之新”的要求,深入开展“守、讲、树”和“三抓一促”专题教育活动,深刻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坚持“学风推动学习、专题解决问题、成果检验效果”,把理论学习的新成效转换为指导工作的新思路,为不断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理论保证,为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学习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注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深入学习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在贯彻落实上凝神聚焦发力。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五大原则、主要任务,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总目标以及重大任务。以思想大解放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三种意识”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正确的方法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扎实的作风推进改革,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学习以党章为主体的党规党法。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今年开展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以党章为主体的党规党法、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做法治型领导,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党员意识、规矩意识,落实“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求,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成为清醒人、明白人。

  (四)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学习教育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工作实际,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真谛要义。党委中心组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科学内涵及其相互联系;深入宣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宣传阐释民族复兴“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实现路径和根本保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凝聚正能量,更好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五)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联系实际,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细化、具体化,注重思想观念的引领,注重行为规范的约束,注重日常工作的养成,着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讲道德、守规则、改陋习、提素质”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积极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下的、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机关文化,大力弘扬湖北优秀历史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和红色文化,坚定信心,凝魂聚气,攻坚克难,唱响向上、向善、向廉的正气歌。

  (六)学习贯彻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牢牢把握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全面提升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扎实推进“法治湖北”、谱写好中国梦的湖北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实现全省政治政通人和、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七)学习贯彻新的《干部任用条例》。新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以程序为主线,贯穿原则,体现方法,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干部标准条件,规范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纪律和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全方位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链条。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熟练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确保做到规范行使选任用人权,切实把《干部任用条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努力把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八)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主动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的责任,落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把学习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习省委《实施办法》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积极开展“机关基层党建示范创新”活动。按照“一条主线、两个坚持、三型政党、四大能力、五项建设、八个方面”的部署,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九)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律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李鸿忠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关于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认真落实《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认真学习《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以高度自觉和实际行动把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十)学习市场经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业务等方面的知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业务知识和新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增强提能善政能力。关心时事政治,坚持收看中央新闻、焦点访谈、人民日报和民生热点,及时了解社会百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三、学习方式

  (一)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厅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照总体安排,制定自学计划,认真学习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邀请领导专家或教授学者讲座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专家讲座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时预先设置好学习专题,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学出勤率不低于80%。每次集体学习要确定主题,提出讨论思考题,厅党委中心组成员都要准备发言提纲,并在学习会上发言,省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厅党委中心组集体研讨学习会。各支部(总支)每周安排1次半天集中学习活动,每月集体研讨学习交流1次,党员干部全年参学出勤率不低于90%。

  (二)坚持基层调研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结合工作实际安排1-2次集中调研活动,分别由厅党委中心组成员带队,就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的建设和效能提升等方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思考、认真总结,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安排一次厅党委中心组理论研讨学习会,深入学习、深入思考,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工作的对策措施。

  (三)坚持集中培训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在适当时候集中时间,举办厅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训,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党风廉政文化教育培训,党员发展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同时,将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适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进一步深化学习,提高效果。

  (四)坚持撰写学习与学习交流相结合。厅党委中心组成员要通过学习,结合分管工作,深入调研,谈学习认识和体会,全年要撰写1-2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和《学习体会》文章。厅党委将根据各成员的学习情况,采取扩大学习方式,开展学习情况交流研讨活动和辅导讲座。

  (五)坚持督促检查与学习通报相结合。党委中心组组长对成员的学习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厅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同时,及时厅党委和厅机关党委报送学习情况和成果。

  四、学习措施

  (一)紧扣主题,提高认识。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推进“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作为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参加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理论的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制度。充分发挥中心组龙头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把理论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个人自学、集体研讨、读书笔记、理论辅导、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学习考勤、检查通报、学习考核、学习档案等“十项制度”,努力把中心组学习打造成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的龙头和典范。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在积极采用专题讲座、主题发言、召开交流会、观看录像电教片、讲授党课等各种有效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现代媒体进行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全民阅读•书香机关”读书活动、干部在线学习、“长江讲坛”等活动,以中心组学习引领和推动厅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学习。 

  (四)联系实际,强化实效。把中心组学习与解决司法行政发展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干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把转变思想作风同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结合起来,努力在统揽全局上下功夫,在提高工作和决策水平上下功夫,不断加强个人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五)改进学风,转化成果。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省司法厅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围绕影响和制约我省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经常到基层和一线开展调研式学习,为形成重大决策提供依据,达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抓、真改,努力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科学的发展思路、正确的政策措施,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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