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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服务工作的通知
栏目: 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06 加入收藏
宜昌市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服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8-06 16:40来源: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责任编辑:市供销社
宜昌市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做好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社: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宜昌市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供销社系统已成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重要带动力量。为了进一步提高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的水平,按照省供销总社《关于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鄂合办指[2013]25号)精神和要求,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推广示范社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水平。
    截止2012年底,全市供销社系统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99家,入社会员17525户,带动农户54089户,入社股金14412万元,合作社拥有商标总数28个;实现销售收入59799万元,入社农户人均增收800多元。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和质量处于全省前列,夷陵晓曦红柑桔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枝江鸭子口安全蔬菜专业合作社、当阳美好明天麦城养猪专业合作社、长阳磨市柑桔专业合作社、五峰同心生猪专业合作社被定为省社的首批示范社。
    各县市区供销社要按照“因地制宜、重质保量、量力而行”的原则,进一步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是大力推广示范社的建设标准,认真学习借鉴晓曦红柑桔专业合作社“专业社+实体”、磨市柑桔专业合作社“基层社+专业社”的成功经验,在建设的质量上下工夫。市社将依据《全省供销社系统省级示范社建设标准》,向省社推荐3-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2013年度省级示范社候选单位。二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支持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布局和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的意见》(宜办文[2013]14号),红花套镇、枝城镇、安福寺镇、河溶镇、荷花镇、昭君镇、归州镇、磨市镇、长乐坪镇、龙泉镇、鸦鹊岭镇已列入全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各县市区社要把试点乡镇作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重点,努力在当地支柱产业中发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并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多形式地筹资入社,相关项目和扶持政策也要重点倾斜,不断增强供销社引领力度。对已经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加强服务指导力度,增强其发展活力和实力。三是认真落实共青团省委、省供销社《关于实施全省农村青年“双带双新·供销帮扶”计划的意见》(鄂青联发[2013]11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基层社改造重建,实施农村青年“双带双新·供销帮扶”计划,以加强共青团和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以帮扶农村青年创业就业为着力点,增强城乡发展一体化活力,走出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二、加强建设服务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
    各县市区供销社要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中心,在组织发起、工商注册、日常运作、市场营销、政策指导、项目申报等方面,都要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有求必应,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枝江、当阳、五峰、长阳4个振兴县级供销社试点社,要用好省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各县市区社要适时开展现场参观、典型经验推广、专题技能培训、产品推介、业务对接、品牌技术服务、项目帮扶等活动,多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提升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对已确定为省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日常管理监测分析,认真填报《全省供销社系统2012年省级示范社监测汇总表》(见附件一)。对拟推荐申报2013年省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认真填报《2013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省级示范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
    三、认真总结推广发展经验,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各县市区供销社要总结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的经验,着力支持当地支柱产业发展,着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运效益,着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着力提高农民的年人均收入。要组织工作班子实地走访调研3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总结一批管理规范、示范带动力强、发展模式先进的合作社典型,加强宣传推介扶持;同时收集整理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供销社要认真撰写一篇反映本地区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和主要工作思路、工作措施的调研报告,要求有数据、有典型、有分析、有工作措施、有意见建议。市社拟在7月份召开全市供销社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交流会。
    各县市区供销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报告、典型推荐材料及附件一、附件二,请于6月18日前报送市社合作指导科。
 
联系人:苏元林 
联系电话:6911926
电子邮箱:435746298@qq.com
 
附件:
 
 
 
 
宜昌市供销社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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