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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嫌隙十余载人民调解巧化解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4-09-22 加入收藏
父子嫌隙十余载人民调解巧化解
父子嫌隙十余载 人民调解巧化解
日期:2014-09-22 18:5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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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8日,随着葛洲坝机电公司退休职工喻某和其大儿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父子俩长达十年的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悬在葛洲坝街办桥头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人员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20131114日上午,喻某来到葛洲坝街办桥头社区反映,因大儿子不尽赡养义务,他想收回原赠与大儿子居住的一套房子,在事先未告知大儿子的情况下,自己私下将该房屋门锁进行了更换,大儿子知道后,两人发生争吵,随后有过拉扯,矛盾激化,希望社区出面帮他们解决问题。

  桥头社区多次上门找当事人沟通,并通过深入细致的走访调查,逐步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喻某有两个儿子,2004年大儿子结婚时,他将东湖一路的房子送给大儿子居住,并为小儿子在镇镜花园购买了一套住房,产权已登记在小儿子名下,小儿子对喻某赠给大儿子房子的事无异议。十年来,喻某多次口头答应将东湖一路的房子过户给大儿子,但每次办理过户手续前反悔,致使父子间产生了隔阂。2010年,喻某老伴患尿毒症,医疗费用支出很大,家庭经济压力剧增。2013年,喻某老伴尿毒症晚期,购买公墓花费16千元,他要求两个儿子每年支付赡养费和为老伴购买墓地的费用,喻某大儿子未予理会,于是两人矛盾升级。

  起初,喻某大儿子表示,这件事已历时数十年,自己多次找相关部门都没能得到很好解决,这次也不相信通过调解能消除自己和父亲之间的矛盾。调解员向他详讲述了人民调解法的相关知识,最终喻某大儿子同意接受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首先向喻某大儿子阐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年迈的老父亲照顾重病的母亲不易,作为长子的他更应该在经济和精神上多给予支持。喻某大儿子表示,自己愿意支付相关费用,只是父亲在房子问题上一时一个主意,搞不清他的真实想法。接下来,调解员从法理和情理上做喻某的思想工作,指出父子间产生矛盾的根源是相互猜疑和不信任造成的。喻某表示愿意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和儿子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方案,消除隔阂。

  经过多个回合的磋商和细心调解,父子俩人最终达成以下调解协议:(1)喻某大儿子今年一次性支付喻某赡养费和购买墓地的费用8千元,以后每年支付两个老人赡养费5千元;(2)喻某老伴去世后,大儿子每年支付其赡养费3千元;(3)喻某将东湖一路房屋过户给大儿子。至此,这桩长达十年的父子矛盾纠纷,经葛洲坝街办桥头社区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精心调解终于得到了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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