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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9-22 加入收藏
近日,秭归县召开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县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物业管理领域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及收费等未按规定在小区内公示的;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在“转供电”“二次加压供水”过程中违规收费的;三是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未按规定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的;四是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交接擅自撤离物业区域、停止物业服务,以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五是物业服务企业中断或者 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六是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保修期内未按照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七是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规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停车位、车库的;八是业主、物业使用人违规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危害房屋安全的;九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到2021年12月底,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分析总结等阶段,力争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我县物业服务水平的总体提升,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投诉举报电话:0717-2880352。(徐静)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var annex = $("#annex"); var list = $("#list"); if(!list.has(‘li‘).length){ annex.hide(); }

近日,秭归县召开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县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物业管理领域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及收费等未按规定在小区内公示的;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在“转供电”“二次加压供水”过程中违规收费的;三是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未按规定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的;四是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交接擅自撤离物业区域、停止物业服务,以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五是物业服务企业中断或者 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六是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保修期内未按照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七是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规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停车位、车库的;八是业主、物业使用人违规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危害房屋安全的;九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到2021年12月底,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分析总结等阶段,力争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我县物业服务水平的总体提升,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投诉举报电话:0717-2880352。(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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